常用的松香有兩種。一種是採集松樹皮上分泌出來的松脂,然後進行一些提煉和加工,製得的“脂松香”。在中國,脂松香在松香中佔了多數。還有一種方式是把老松樹的樹樁砍成碎片,用溶劑萃取松脂,再進行分離、精煉,最後得到“木松香”。美國,木松香佔的比例更大。
松香是來自於松樹的“天然產物”,其中主要是各種有機酸,經過精煉的松香中能夠佔到90%。剩下的10%是中性成分,包括許多有機酸發生酯化反應後的產物。在中國傳統醫學中,松香也被當作藥材使用。這樣,“天然產物”加上“傳統中藥”,就足以讓很多人相信松香拔沒有什麼問題。不過,松香也是組成複雜的混合物,其中同樣含有有害成分,比如鉛等重金屬。此外,其成分複雜而不可控,用於拔毛時反覆加熱、重複使用,是否會生成有害物質也未然可知。與瀝青相比,“松香拔毛”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提純後的松香與食用甘油發生反應,可以得到“松香甘油酯”。通常的油比水輕,不能與水混溶,所以分散到水中以後就會分層。而松香甘油酯比水重,可以和油混,混合物的密度更加接近水,從而不易分層。此外,松香甘油酯還可以起到乳化劑的作用。這樣,在飲料中,它就有了用武之地,比如幫助柑桔精油在飲料中穩定存在。
有了用途,也就有了研究它的安全性的動力。國外做過不少研究,主要是針對木松香甘油酯。首先,它的化學組成被確定,不含已知有毒有害的成分。其次,在動物身上進行毒性實驗,發現它在動物體內幾乎不累積、不分解,在相當大的食用劑量下動物也沒有出現不良反應。在採用了安全係數來涵蓋人和老鼠的差異之後,國際食品新增劑委員會(JECFA)、美國、歐盟都批准了它作為食品新增劑使用,安全攝入上限是每天每公斤體重25毫克。除了前面說的用於幫助柑桔精油在飲料中分散,還用於口香糖中作為增塑劑、食品加工過程中作為助劑以及容器使用。
脂松香的獲取不破壞松樹,而木松香是從死掉的松樹中提取。相對來說,脂松香要更加“可持續”一些。在美國,有飲料廠家認為脂松香甘油酯和木松香甘油酯化學組成是等同的,申請用脂松香甘油酯來代替木松香甘油酯。2002年,他們提交了一份申請,不過美國FDA年底的答覆認為他們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這個“成分等同”,所以沒有批准。
該公司沒有氣餒,補充了證據再次申請。FDA在2003年公佈了這份申請,接受質疑。有質疑認為酯松香甘油酯和木松香甘油酯在原料來源、生產工藝上相差較大,產品的成分分析也有一定差異。而且,該分析方法顯示“相似”並不意味著一定相似,也有可能是“不能分辨出差異”。2005年,FDA做出了最後裁決,認為質疑不成立。比如說,兩種松香甘油酯的組成相似,不同的地方並不足以帶來安全性的擔心;而松香的組成與產地、松樹的生長狀況有關,本身也具有一個指標範圍;對分析方法的指控沒有科學文獻支援等等。
最後,FDA批准了該廠家的申請,允許脂松香甘油酯代替木松香甘油酯的使用。後來,JECFA也認可了這一結論。歐洲也有類似的申請,不過歐洲食品安全域性(EFSA)認為目前的資料不足以確認這二者等同,因此沒有批准。
常用的松香有兩種。一種是採集松樹皮上分泌出來的松脂,然後進行一些提煉和加工,製得的“脂松香”。在中國,脂松香在松香中佔了多數。還有一種方式是把老松樹的樹樁砍成碎片,用溶劑萃取松脂,再進行分離、精煉,最後得到“木松香”。美國,木松香佔的比例更大。
松香是來自於松樹的“天然產物”,其中主要是各種有機酸,經過精煉的松香中能夠佔到90%。剩下的10%是中性成分,包括許多有機酸發生酯化反應後的產物。在中國傳統醫學中,松香也被當作藥材使用。這樣,“天然產物”加上“傳統中藥”,就足以讓很多人相信松香拔沒有什麼問題。不過,松香也是組成複雜的混合物,其中同樣含有有害成分,比如鉛等重金屬。此外,其成分複雜而不可控,用於拔毛時反覆加熱、重複使用,是否會生成有害物質也未然可知。與瀝青相比,“松香拔毛”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提純後的松香與食用甘油發生反應,可以得到“松香甘油酯”。通常的油比水輕,不能與水混溶,所以分散到水中以後就會分層。而松香甘油酯比水重,可以和油混,混合物的密度更加接近水,從而不易分層。此外,松香甘油酯還可以起到乳化劑的作用。這樣,在飲料中,它就有了用武之地,比如幫助柑桔精油在飲料中穩定存在。
有了用途,也就有了研究它的安全性的動力。國外做過不少研究,主要是針對木松香甘油酯。首先,它的化學組成被確定,不含已知有毒有害的成分。其次,在動物身上進行毒性實驗,發現它在動物體內幾乎不累積、不分解,在相當大的食用劑量下動物也沒有出現不良反應。在採用了安全係數來涵蓋人和老鼠的差異之後,國際食品新增劑委員會(JECFA)、美國、歐盟都批准了它作為食品新增劑使用,安全攝入上限是每天每公斤體重25毫克。除了前面說的用於幫助柑桔精油在飲料中分散,還用於口香糖中作為增塑劑、食品加工過程中作為助劑以及容器使用。
脂松香的獲取不破壞松樹,而木松香是從死掉的松樹中提取。相對來說,脂松香要更加“可持續”一些。在美國,有飲料廠家認為脂松香甘油酯和木松香甘油酯化學組成是等同的,申請用脂松香甘油酯來代替木松香甘油酯。2002年,他們提交了一份申請,不過美國FDA年底的答覆認為他們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這個“成分等同”,所以沒有批准。
該公司沒有氣餒,補充了證據再次申請。FDA在2003年公佈了這份申請,接受質疑。有質疑認為酯松香甘油酯和木松香甘油酯在原料來源、生產工藝上相差較大,產品的成分分析也有一定差異。而且,該分析方法顯示“相似”並不意味著一定相似,也有可能是“不能分辨出差異”。2005年,FDA做出了最後裁決,認為質疑不成立。比如說,兩種松香甘油酯的組成相似,不同的地方並不足以帶來安全性的擔心;而松香的組成與產地、松樹的生長狀況有關,本身也具有一個指標範圍;對分析方法的指控沒有科學文獻支援等等。
最後,FDA批准了該廠家的申請,允許脂松香甘油酯代替木松香甘油酯的使用。後來,JECFA也認可了這一結論。歐洲也有類似的申請,不過歐洲食品安全域性(EFSA)認為目前的資料不足以確認這二者等同,因此沒有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