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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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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抒新
法律上沒有限制的都可以做,只要自己能賺錢有錢而不花他人的錢就行。
法律上不允許眾人做的,但只要有錢也行,你還可以買下一座山頭做一個人的墳墓,國家有收入會笑呵呵的。最怕的是沒錢,死了連哪華人都不是,東不能埋西不能放連死豬死狗都不如。
你有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死豬死狗死雞死鴨與人同為動物,它們病死了可以房前屋後、山邊野地裡隨便挖個坑埋了都行,也沒人說丶也不用燒丶也不會髒丶也不怕傳染......而人卻不行,人死後比畜牲禽獸都不如,而且更髒更毒,埋在土裡都不安全還要挖出來運到火葬場去燒錢,沒錢的會連累子孫都犯罪,並且罪行不輕......
這世界是金錢的世界,無論是民俗還是律法約定所不能做的事,但只要在金錢面前它們都變得無所不能無所不可,別的暫且不論,就立碑這個小問題,沒錢是萬萬不能的,有錢你隨便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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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草滿地
為父母立碑不能隨便糊弄吧,婆婆當然是心疼錢,如果你自己經濟獨立,就不要在意婆婆說什麼,如果拿著婆婆的錢去為父母立碑就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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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吹不倒的秋草
可以的,父母親不在了,弟弟還沒有成家,理當你應該給父母立碑了,你家現在子們倆個人,你是老大給父母立碑就的你做主了。
再說現在沒法有那麼多講究,獨生子女的佔大多數家庭,父母過世了家裡沒有兒子的,父母就一個女兒,那就女兒給立碑了。
前幾天參加了一個葬禮,父親過世了,母親身體不好臥床,就是一個女兒,她給父親買的墓地立的碑,她的婆婆也參加了兒媳父親的葬禮,總不能家裡沒有男兒,父母的後事無人操辦吧。
你的父母親過世這麼多年了,修整墓地也是應該的,人的一輩子就這一對雙親,經常到墳前看看吧,別忘了在天堂的至親至愛的父母,是做女兒應該做的。
婆婆說她的,你不要在意,畢竟父母是給了你生命的人,她是體會不到的,所以你做到了一個女兒應做的事情就行。
婆家該去還是要去的,因為她是疼你愛你老公的媽媽,人人都有雙親,你對你老公的媽媽你的婆婆不愧於心就行,做到了自己兒媳婦的義務就可以了,振作起來,婆婆該去就去讓你的老公高興,自己心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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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友良言
應該能,因為,現在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獨生子女家庭,只有一個孩子而且是女孩。在這種情況下也只能由女兒來為父母...。當然了,按照老的習俗來說,肯定會有很多不同的說法和講究,在那個年代,每一個家庭孩子多的十多個,少的也得三個以上,一個孩子的家庭幾乎沒有。所以說,現在獨生子女家庭的情況也只能這樣了,顧不上那麼多了,因此,也只能由出了嫁的女兒也能為父母立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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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雪雨伴春冬
百孝善為先,也是中華民族美德,為父母立碑是可以的,立碑應量力而行,沒有固定的標準。至於回婆家過年與立碑是兩碼事,不僅要區別對待更要正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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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龍藝137
我曾刻過父母給孩子立碑的,妻子給丈夫立碑的(正文:早亡夫ⅩⅩX之墓,立碑人寫:在妻率子女立石)。侄、姪女給伯父叔父立碑的,內侄給姑父母立碑,外孫給姥爺姥娘立碑的,外甥給舅舅立碑的都有。
墓碑的第一個作用就是墳頭記號,上墳拜土時好找,這就說明並不是花錢越多越好,要量力而行。但幾輩後,後人們從墓碑的檔次上可看出立碑時立碑人的經濟及文化品位。另外,外人看到後,也會有評價。如果是人見人說“好”肯定會給立碑人帶來好運。你花八千給父母立碑,當今社會不算多的,當然也不算小的。只要自己丈夫願意,不必聽婆婆怎麼說,但回婆婆家過年還是應該的。你丈夫願意用夫妻共同財產為你父母立碑修墳,足以說明他對你和你父母的尊重,所以,你也應該尊重丈夫的父母,跟他回家過年,大過年的多叫幾聲媽,識趣的婆婆自然不會再說什麼。
墓碑的第二個作用,是直系血統計載。你還有個弟弟沒成家,按當時生育政策,也應該二十出頭了,如果再等幾年,弟弟有了孩子時再立,人齊全點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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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羅次老不死
據民間傳統,出嫁的女兒,如果有兄弟在家奉養父母,一般不可以己之名為父母立碑,但可以出錢給兄弟為父母立碑。如果父母生養的兒女盡為女兒,不管女兒在家或出嫁,都可以為父母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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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雲知
女兒當然能給父母立碑了!父母給了你生命,又把你養大,儘管你已經出嫁了,但你身體裡流淌的血液,不還是父母給你的嗎?
這個世上有沒有鬼魂我不知道,但內心深處我還是希望人死後有靈魂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活著的親人,有一種心靈上的寄託:死去的親人在那邊過的好不好啊……他們是不是又投生了?……!
所以,我們才有了清明節,才有了十月初一的鬼節,才有了親人去世後的週年忌日!
所以,在你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你給你父母立碑來表達自己的孝心,任何人都不能對你說三道四,哪怕是你的婆婆也不能夠!
如果你婆婆再嘟囔你,你可以對她說,你給你父母立碑的錢是你自己掙的,與他兒子沒啥關係。再說了,等她百年之後,你也可以給她立個八千塊錢的碑呀!
你父母雙亡,子欲養而親不在,內心不是沒有缺憾。所幸的是,你現在還有婆婆。如果你把沒有父母的缺憾彌補在婆婆身上,不給她一般見識,用你的赤子之心,來感化她,看她還好意思嘟囔你?
歲數大的老人一般都節儉慣了,她嘟囔你,也可能是出於習慣。你放心,就她百年之後你也給她立一個八千塊錢的碑這句話,你婆婆心裡肯定也會很感動的,她肯定不會再說你了!
所以,沒有特殊情況下,你還是回家過年吧。家和萬事興,人生短短几十年,不必要事事計較了。只要你心中有數,以後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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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職場精英培訓師—犁子
首先肯定,你做得很好,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事,孃家人會記得你的好。
其次,我們要清楚立碑的意義。立碑無非有以下幾個意義:
述其宗支。你父母姓氏、第幾代人等資訊。如果沒有這些資訊,現在山上墳墓那麼多,清明掃錯了墳墓都不知道。我們這裡就有這樣的事,我是廣西的,今年清明我們去掃祖宗的墓,因為是老祖宗了,人多思想雜,所以一直不得立碑。誰知今年我們去掃墓,卻有人已經幫我們掃了!一看旁邊的雜草叢生的江西墓還沒有掃,就知道了,肯定是旁邊的江西墓的主人不遠千里來掃墓,卻掃錯了!我們無語,只能被他們割草乾淨,祭拜我們祖宗的同時順便幫他們祭拜一下。現在,山上的墳塋到處都是,雜草又多,一不小心就記不清自家的墳墓了,所以,立碑的第一功能,就是在於甄別墓主人。立碑的第二功能,述其功德。說明墓葬者一生的功績以及成就、子嗣等。你是你父母的子嗣,你的名字是應該刻在墓碑上的。不管男女,都應該刻在墓碑上。但是,你的丈夫和子女就不應該刻在墓碑上了,即使他們為立碑立下汗馬功勞。為什麼?
現在大部分人是獨生子女,如果只有一個女孩,那麼,不把女孩子的名字刻在墓碑上,那是誰立的碑呢?!你的孩子和丈夫雖然出錢出力,但是他們並不是你父母的宗親,他們不隨你父母的姓氏,所以不宜刻在墓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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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誰說不能?女兒出嫁了就不能給故去的父母立碑,這是什麼邏輯。
看了你的講述,我心裡酸酸的。失去雙親的孩子長大成人,那是吃了多少苦啊。
你那個婆婆的話,當作耳旁風吧。她極不像個婆婆和前輩的樣子。為啥這麼說呢?因為她連起碼的人性都沒有。
不想回婆家過年就不回去吧。就與你弟弟在一塊過個屬於你們的年也挺好的。
建議你趕快和婆婆分開過。和婆婆在一塊過,遲早會公開撕破臉的時候。何況,你還有個沒有成家的弟弟。對你弟弟,你肯定要予以無私地幫助的。照你婆婆這德行,你婆婆肯定是一百個不同意。
當然,此事要與你丈夫好好溝通,讓你的丈夫同意。只有你丈夫同意,分開過的事就好辦了。你和你丈夫才是真正的一家人。你們是要共度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