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最愛老趙日記
-
2 # 一紙家書
如果只是從“法”的角度,收回來的可能性不大。
這裡有兩個關鍵點:一個是登記兒子的名字,一個是未講明。那麼,可以認定為的基本結果就是,父母把房子贈與給了孩子(父母出資、登記孩子的名字)。
登記對於產權結果的影響登記房屋的產權人,可以劃分為兩種型別:
一種型別就是出資人本人就是產權人。這種情況沒有什麼可爭議的,也合情合理。
一種型別就是出資人不是產權人,例如題主這種情況,父母出資給孩子買房。再細分一下,有兩種方式:
一種方式就是借給孩子錢、孩子買房。這種情況,意味著父母與孩子之間形成的是一種“錢上的借貸關係”,跟房子本身沒什麼太大的關係。如果父母想要,可以要求孩子還錢,至於孩子是不是把房賣了還錢、或者把房子換回來用於償債,那是另外一回事,與房子沒有直接關係。
一種方式就是贈與給孩子。贈與是可以附加條件的,但是多數情況下,如題主這種“沒有講明”,意味著贈與是無償的。
因此,題主的問題,基本可以認定為屬於第二種方式,這種方式下,相當於房子無償贈與給了孩子,能否要回來,決定權已經不再父母手裡。
要回來的方式注意,這裡的前提是,經過協商,孩子同意把房子還給父母。如果孩子不同意,父母是沒有辦法的。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房產過戶,只能透過買賣或者贈與的方式,而不能透過直接更名。
買賣。讓孩子把房子再賣給父母,這其中會涉及到一些稅費的問題:
對於賣方(兒子)。如果房子已經滿五唯一,不需要繳費;如果滿五不唯一,需要繳納1%或者買賣差額20%的個稅;如果不滿二,再增加5.6%左右的增值稅。
對於買方(父母)。如果房子面積≤90㎡,1%契稅;如果90㎡<房屋面積≤140㎡,1.5%契稅;如果>140㎡,或者父母已有住房,3%契稅。
贈與。讓兒子透過贈與的方式給回父母。父母與子女屬於直系親屬,涉及到的稅主要包括契稅3%、印花稅(合計1‰,買賣雙方各自0.5‰)。
弄巧成拙,聰明反被聰明誤。辦事情就得實事求是,錢是你出的,就該在房產證寫你的名字,其實寫他的名字也改變不了房子是你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