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與市民出行相關的新規將開始實施,對火車逃票、違規吸菸、機場鬧事等交通出行失信行為的處罰加碼。根據新規,在動車組列車或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內吸菸,將被處以180天內禁止乘坐火車。針對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等三種行為,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後(自補票次日算起),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內,三次發生上述三種行為的,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不補齊所欠票款,鐵路運輸企業不對其恢復發售車票。據瞭解,對於乘客在火車上違規吸菸,相關部門早有具體的經濟處罰措施,卻並未對當事人乘坐火車進行限制。根據2014年頒佈實施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將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處罰,最高可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一位高鐵列車長表示,此前,他們對待乘客在高鐵上吸菸的問題會採取兩種辦法,引發發列車降速或晚點的,登記並移交鐵路公安部門處理;若未引發列車降速,則一般會登記資料並進行批評教育。而在新規實施後,不論是否對高鐵列車執行產生影響,吸菸者都將面臨“180天內禁乘火車的處罰”。鐵路專家、同濟大學鐵道與城市軌道交通研究院教授孫章認為,治理高鐵上吸菸行為確實有必要像治理酒駕一樣嚴格,“在高鐵、動車上吸菸看似是一個社會公德層面的問題,其實已經到了法律的邊線,更有可能給列車執行安全帶來隱患,而以前的管理手段難以真正對這部分人形成有效的震懾。”希望抽菸的乘客引起高度注意,別等被處罰了又後悔莫及。來源:鳳凰新聞
5月1日起,與市民出行相關的新規將開始實施,對火車逃票、違規吸菸、機場鬧事等交通出行失信行為的處罰加碼。根據新規,在動車組列車或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內吸菸,將被處以180天內禁止乘坐火車。針對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等三種行為,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後(自補票次日算起),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內,三次發生上述三種行為的,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不補齊所欠票款,鐵路運輸企業不對其恢復發售車票。據瞭解,對於乘客在火車上違規吸菸,相關部門早有具體的經濟處罰措施,卻並未對當事人乘坐火車進行限制。根據2014年頒佈實施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將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處罰,最高可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一位高鐵列車長表示,此前,他們對待乘客在高鐵上吸菸的問題會採取兩種辦法,引發發列車降速或晚點的,登記並移交鐵路公安部門處理;若未引發列車降速,則一般會登記資料並進行批評教育。而在新規實施後,不論是否對高鐵列車執行產生影響,吸菸者都將面臨“180天內禁乘火車的處罰”。鐵路專家、同濟大學鐵道與城市軌道交通研究院教授孫章認為,治理高鐵上吸菸行為確實有必要像治理酒駕一樣嚴格,“在高鐵、動車上吸菸看似是一個社會公德層面的問題,其實已經到了法律的邊線,更有可能給列車執行安全帶來隱患,而以前的管理手段難以真正對這部分人形成有效的震懾。”希望抽菸的乘客引起高度注意,別等被處罰了又後悔莫及。來源:鳳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