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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著燒雞吃土豆

    剛才律師說了。

    1.如果輕微傷,治安處罰。拘留十五天。賠償醫藥費。以目前大連警方的鑑定,說是軟組織挫傷。那麼大機率是拘留加賠償。不會判刑。

    2.如果輕傷。刑事處罰。三年以下。

    我覺得很憤怒。這樣的暴行居然這麼輕的處罰。

    3.為何不能是尋釁滋事罪呢。

  • 2 # 湖南寧鄉段子手

    6月25日晚,大連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警方已鎖定一名嫌疑人,目前正在調查其行動軌跡。但由於嫌疑人尚未被抓獲,作案動機不明,所以該案件屬於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尚未定性。

    警察都說了有可能是治安案件呢,扒衣服褲子也有可能是想尋找類似胎記什麼的東西吧,有可能不構成刑事案件

  • 3 # 擇壹城終老

    目前網傳的訊息稱 受害女子傷檢是軟組織挫傷(這個結果有待商榷)構成輕傷 如果按照輕傷量刑的話 故意傷害罪1到3年 那麼最高刑罰是3年 再摞上一個猥褻 因為影片中有撕扯女子裙子的動作 估計刑期應該不會超過5年 現在的問題是 我也是男人 我確定我沒有那個施暴男子強壯 我也打過架 那幾下 應該不是軟組織挫傷那麼簡單……

  • 4 # 大連恆豐商標事務所

    根據新聞,輕傷鑑定不上,故意傷害罪算是逃了,輕微傷肯定有,可以按照尋釁滋事,最高法院辦理尋釁滋事案件司法解釋第一條第一款還規定:“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 這行為應該五年頂格有期徒刑!

  • 5 # 使用者16442995321

    從影片看,構成尋釁滋事罪,使用暴力猥瑣婦女,這2個罪都是5年以下,尋釁滋事4年,暴力猥瑣3..4年,預估5..6年。。。

  • 6 # 小寶寶2021

    按刑法來判!打一拳屬輕傷!判刑八個月!就麻煩法官數一數攏共打了多少拳!踢一腳也屬輕傷!判十個月!又麻煩法官再數一數攏共踢了多少腳!公平合理的判刑吧!不過有評友說可能不會判只是拘留而己!那評友們也說找回原來大連打人的現場!讓被打的女子找個男的來按那男打她的拳數和腳錫的數來打回就更公平了!法院法官都省力省了公共資源!大眾評評評委說說!回打是不是最最最公平呢?支援的清投票!

  • 7 # 於家有你初長成

    這是在考驗當地法官的智商跟道德底線啊,如果施暴者有錢跟權,估計也就是尋釁滋事罪判個一年或者緩刑,如果依法律公證裁決,應該以尋釁滋事罪,故意殺人罪論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責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看他打人的狠勁,明顯是往死裡整受害人啊。如果法官真的輕判了那估計這法官智商真的歸零了,會被群眾的唾沫淹死,並且會被上級追究責任有沒有腐敗存在。這種人渣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憤啊。期待有一個大快人心的裁決

  • 8 # 快樂很好3

    應該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因為該案犯幾乎每一拳每一腳都打在受害人頭部,頭部是很脆弱的,如果打中要害,很可能直接致命。

  • 9 # 悠閒一刻

    從目前的官方通報來看,只是軟組織挫傷,及猥褻的話,似乎夠不上刑事標準!

    軟組織挫傷很難判刑,最多拘留15天!

    但是猥褻罪的話就比較嚴重了!一般我們看到的都是地鐵,公交上發生的猥褻行為,一般處罰都是行政拘留,好像並不嚴重!實際上猥褻罪是非常嚴重的行為!具體如下:

    2015年11月1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237條:處罰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聚眾或者在公共場合猥褻他人的。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在這個全國嚴打期間,發生如此惡劣的事件,以及現在全國網友都在關注這個事件。相信大連警方一定會慎重考慮處理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會被從嚴從重處罰的!希望大家能理智看待這件事情,不要以訛傳訛,靜待官方的處理結果!

  • 10 # 不憶往昔不提舊人

    該怎麼量刑?無法量刑,就算是一隻阿貓阿狗都無法下一下狠手!更何況是對一個女人,如此暴行!人性本善,他還是人嗎?哪種刑都無法讓人原諒!

  • 11 # 看著燒雞吃土豆

    剛才律師說了。

    1.如果輕微傷,治安處罰。拘留十五天。賠償醫藥費。以目前大連警方的鑑定,說是軟組織挫傷。那麼大機率是拘留加賠償。不會判刑。

    2.如果輕傷。刑事處罰。三年以下。

    我覺得很憤怒。這樣的暴行居然這麼輕的處罰。

    3.為何不能是尋釁滋事罪呢。

  • 12 # 湖南寧鄉段子手

    6月25日晚,大連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警方已鎖定一名嫌疑人,目前正在調查其行動軌跡。但由於嫌疑人尚未被抓獲,作案動機不明,所以該案件屬於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尚未定性。

    警察都說了有可能是治安案件呢,扒衣服褲子也有可能是想尋找類似胎記什麼的東西吧,有可能不構成刑事案件

  • 13 # 擇壹城終老

    目前網傳的訊息稱 受害女子傷檢是軟組織挫傷(這個結果有待商榷)構成輕傷 如果按照輕傷量刑的話 故意傷害罪1到3年 那麼最高刑罰是3年 再摞上一個猥褻 因為影片中有撕扯女子裙子的動作 估計刑期應該不會超過5年 現在的問題是 我也是男人 我確定我沒有那個施暴男子強壯 我也打過架 那幾下 應該不是軟組織挫傷那麼簡單……

  • 14 # 大連恆豐商標事務所

    根據新聞,輕傷鑑定不上,故意傷害罪算是逃了,輕微傷肯定有,可以按照尋釁滋事,最高法院辦理尋釁滋事案件司法解釋第一條第一款還規定:“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 這行為應該五年頂格有期徒刑!

  • 15 # 使用者16442995321

    從影片看,構成尋釁滋事罪,使用暴力猥瑣婦女,這2個罪都是5年以下,尋釁滋事4年,暴力猥瑣3..4年,預估5..6年。。。

  • 16 # 小寶寶2021

    按刑法來判!打一拳屬輕傷!判刑八個月!就麻煩法官數一數攏共打了多少拳!踢一腳也屬輕傷!判十個月!又麻煩法官再數一數攏共踢了多少腳!公平合理的判刑吧!不過有評友說可能不會判只是拘留而己!那評友們也說找回原來大連打人的現場!讓被打的女子找個男的來按那男打她的拳數和腳錫的數來打回就更公平了!法院法官都省力省了公共資源!大眾評評評委說說!回打是不是最最最公平呢?支援的清投票!

  • 17 # 於家有你初長成

    這是在考驗當地法官的智商跟道德底線啊,如果施暴者有錢跟權,估計也就是尋釁滋事罪判個一年或者緩刑,如果依法律公證裁決,應該以尋釁滋事罪,故意殺人罪論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責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看他打人的狠勁,明顯是往死裡整受害人啊。如果法官真的輕判了那估計這法官智商真的歸零了,會被群眾的唾沫淹死,並且會被上級追究責任有沒有腐敗存在。這種人渣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憤啊。期待有一個大快人心的裁決

  • 18 # 快樂很好3

    應該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因為該案犯幾乎每一拳每一腳都打在受害人頭部,頭部是很脆弱的,如果打中要害,很可能直接致命。

  • 19 # 悠閒一刻

    從目前的官方通報來看,只是軟組織挫傷,及猥褻的話,似乎夠不上刑事標準!

    軟組織挫傷很難判刑,最多拘留15天!

    但是猥褻罪的話就比較嚴重了!一般我們看到的都是地鐵,公交上發生的猥褻行為,一般處罰都是行政拘留,好像並不嚴重!實際上猥褻罪是非常嚴重的行為!具體如下:

    2015年11月1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237條:處罰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聚眾或者在公共場合猥褻他人的。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在這個全國嚴打期間,發生如此惡劣的事件,以及現在全國網友都在關注這個事件。相信大連警方一定會慎重考慮處理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會被從嚴從重處罰的!希望大家能理智看待這件事情,不要以訛傳訛,靜待官方的處理結果!

  • 20 # 不憶往昔不提舊人

    該怎麼量刑?無法量刑,就算是一隻阿貓阿狗都無法下一下狠手!更何況是對一個女人,如此暴行!人性本善,他還是人嗎?哪種刑都無法讓人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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