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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緣來如此hx28099

    戰略合作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具有全球視野的合作思想與行為。

    戰略合作可提高企業的知名度,為企業樹立實力強大的外部形象,更加有效地吸引消費者和顧客,增加產品銷售量,擴大市場佔有率。

    充分利用現有的生產要素和資源,最佳化資源配置,節省成本費用,擴大經營規模,更好地獲取規模經濟效益。

    在“合作”內部,分工與協作有利於各企業間優勢互補,可以形成更有效的專業化分工,發揮規模效益,使產品整體成本降低。

    戰略合作可以減少合作企業間不必要的浪費性競爭,維持穩定的競爭格局和態勢,並且把著眼於短期的對抗性競爭轉化為長期的合作式競爭,使企業在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中獲取長遠的競爭優勢。

    戰略合作可以降低和緩解合作企業的經營風險。

    合作企業透過資訊溝通、優勢互補和風險分攤,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風險損失。

    特點

    第一,它提供了一種規則。全國性組織越來越重視全球性協議,一個重要內容是尊重組織權利,工作在哪裡組織權利就應當延伸到哪裡;

    第二,不需要與每個企業去談判。

    國際勞工標準是三方的,是批准國家同意的,這是企業的義務;

    國際勞工標準是普遍標準,是最低標準,所以不需要再談判就應當執行。

    國際標準不會取代國家內部標準。國際協議僅僅是令企業表態的方式,企業要承諾自己在世界各地都要遵守普遍承認的國際勞工標準,提供體面的勞動,承擔社會責任;

    第三,框架協議不是專門為解決衝突而達成的,它的作用主要是可以避免矛盾升級,可以使工人瞭解企業,企業瞭解工人,有利於建立勞資互信;

    第四,框架協議是促進一些國家落實核心公約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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