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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63017929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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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554711509254
攔標價指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向投標人公示的工程專案總價格的最高限制標準,是招標人期望的價格,要求投標人投標報價不能超過它,否則為廢標。擔當上限的攔標價(或動態上限攔標價)可以得到“七部委”頒佈的“三十號令”第六十四條和《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的支援,目前,除個別省市外,攔標價的使用尚未得到法律或法規的有效支援,但亦無法律或法規的反對。
你的問題具體表述不是特別詳細,採購公開招標沒有在招標公示中明示最高限價的,只要投標人有效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價就可以了相等也沒問題,招標檔案中應該有具體的廢標條款,公開、競爭性招標不低於3家有效投標單位就可以繼續進行評標,不會因為某一家廢標而中止(前述有效投標即滿足投標報價人條件 又沒有觸犯法律法規、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廢標條款的投標單位)。
法律法規,比如《採購法》《招投標實施條例》只是簡單列舉了重大的廢標情況,實際實施中都是按照慣例,通俗點講 就是一些行規吧,還有就是業主的要求,會在招標檔案中規定一些條款,你投標單位達不到我的要求就要廢標,或者是觸犯了一些否決行條款 不能做什麼,結果你做了也廢標,只要有三家以上沒有廢標的 那麼這次招標活動繼續開標評審。
沒有其他原因的話,單單是投標報價等於攔標價 是不能做廢標處理的,招投標程式要繼續進行。
最高投標限價俗稱“攔標價”是招標人根據招標檔案規定的招標範圍,結合有關規定、投資計劃、市場要素價格水平以及合理可行的技術經濟實施方案,透過科學測算並在招標檔案中公佈的可以接受的最高投標價格或最高投標價格的計算方法。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超出了招標人的承受能力,應當被否決。通常在潛在投標人不多、投標競爭不充分或容易引起串標的招標專案中使用,可以防止投標人串通抬標。
攔標價學術界尚無準確的定義.從字面理解可解釋為攔制投標報價的標準.通俗地講.超出或低於某一報價就視為廢標。照此理解.攔標價可攔上(上限攔標價)也可攔下(下限攔標價),在實踐中.又可分為明示攔標價(以文字形式公開地告訴每位投標人)和暗示攔標價(開標時公佈).有的攔標價因和施工單位的平均報價互相聯絡.也稱為動態攔標價.如引秦濟青工程確定報價低於平均報價的4%視為廢標,這就屬於動態攔標價。
計劃投資總額,是發包方建設該專案的投資預算。即在科學預算的前提下,得出的投資預算方案中的投資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