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合同編第十二章借款合同有關條文就可有效避免老賴現象的發生。
01
明確了借款合同的形式及內容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02
明確了還款期限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03
明確了違約責任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04
明確了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05
明確了借款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危難往往是考驗友誼的試金石,真正的朋友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對於能夠在自己危難時毫不猶豫伸出援助之手的朋友更應常懷感恩之心。
“金錢有價,友誼無價”,不要讓金錢破壞了雙方的真誠友誼,不誠信的行為將會使友誼小船翻了
《民法典》
合同編第十二章借款合同有關條文就可有效避免老賴現象的發生。
01
明確了借款合同的形式及內容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02
明確了還款期限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03
明確了違約責任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04
明確了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05
明確了借款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危難往往是考驗友誼的試金石,真正的朋友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對於能夠在自己危難時毫不猶豫伸出援助之手的朋友更應常懷感恩之心。
“金錢有價,友誼無價”,不要讓金錢破壞了雙方的真誠友誼,不誠信的行為將會使友誼小船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