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大寫為“壹”;
“二”的大寫為“貳”;
“三”的大寫為“叄”;
“四”的大寫為“肆”;
“五”的大寫為“伍”;
“六”的大寫為“陸”;
“七”的大寫為“柒”;
“八”的大寫為“捌”;
“九”的大寫為“玖”;
“十”的大寫為“拾”。
“壹”最初通作“一”,表示專一的意思。到了春秋時期,“壹”被用作數字。如《管子》“狐白應陰陽之變,六月而且壹見。”
“叄”本是“參”字的俗體字,很早時就通用作“三”,表示“三”這個數目。《左傳》就有“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後來不知何時,這個數目字“參”就寫作“叄”了。
“伍”本義指軍隊的編制,五人為一伍。後來就通用為“五”,表示“五”這個數目字。如《易經》:“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這裡的“參”和“伍”都是陰陽爻相的位置數字。
“陸”和“柒”是何時被借作數目字的,查閱了許多書籍,沒有看到更具體詳細的說法。但在《說文解字》裡,“陸”是形聲字,本義指陸地;“柒”是“漆”的俗體字,也是形聲字,本義是指一種木名。
“貳、肆、捌、玖、拾”這五個數目字,則是在唐朝武則天時期被確定為數字大寫的。這幾個字都是形聲字。 “貳”本認是副職。“肆”從長、聿(yù)聲,本義指擺設、陳列,後引申為放肆。“捌”本義是指一種農具,漢《急就章》:“無齒為捌,有齒為杷(即耙)。”“玖”從玉、久聲,本義是指似玉的黑色美石。《說文解字》:玖,石之次玉,黑色。“拾”從手、合聲,本義是撿取,從地上撿起來。
“一”的大寫為“壹”;
“二”的大寫為“貳”;
“三”的大寫為“叄”;
“四”的大寫為“肆”;
“五”的大寫為“伍”;
“六”的大寫為“陸”;
“七”的大寫為“柒”;
“八”的大寫為“捌”;
“九”的大寫為“玖”;
“十”的大寫為“拾”。
“壹”最初通作“一”,表示專一的意思。到了春秋時期,“壹”被用作數字。如《管子》“狐白應陰陽之變,六月而且壹見。”
“叄”本是“參”字的俗體字,很早時就通用作“三”,表示“三”這個數目。《左傳》就有“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後來不知何時,這個數目字“參”就寫作“叄”了。
“伍”本義指軍隊的編制,五人為一伍。後來就通用為“五”,表示“五”這個數目字。如《易經》:“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這裡的“參”和“伍”都是陰陽爻相的位置數字。
“陸”和“柒”是何時被借作數目字的,查閱了許多書籍,沒有看到更具體詳細的說法。但在《說文解字》裡,“陸”是形聲字,本義指陸地;“柒”是“漆”的俗體字,也是形聲字,本義是指一種木名。
“貳、肆、捌、玖、拾”這五個數目字,則是在唐朝武則天時期被確定為數字大寫的。這幾個字都是形聲字。 “貳”本認是副職。“肆”從長、聿(yù)聲,本義指擺設、陳列,後引申為放肆。“捌”本義是指一種農具,漢《急就章》:“無齒為捌,有齒為杷(即耙)。”“玖”從玉、久聲,本義是指似玉的黑色美石。《說文解字》:玖,石之次玉,黑色。“拾”從手、合聲,本義是撿取,從地上撿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