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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秒倒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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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築律師團
工程款結算,依賴於承包人和發包人的共同確認,那麼在發包人拖延結算時,承包人能否自行結算?或者以其製作的結算書價格確定結算價?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如果承包人和發包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結算書後一定期限內予以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檔案,根據《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檔案後,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覆,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檔案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所以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向發包人提交了結算檔案,但是發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回覆的,承包人可以要求按照其提交的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
當事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發包人應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檔案後未答覆則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檔案,但未約定答覆期限,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在本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期限內,對結算報告及資料沒有提出意見,則視同認可。按照該辦法規定,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的審查時間分別為:1、500萬元以下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2、 500萬元-2000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3、 2000萬元-5000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4、 5000萬元以上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也就是說,根據造價的數額不同確定發包人稽核完畢的時間,逾期承包人即可以主張按照其提交的竣工結算檔案進行結算,確定工程結算價。
如果當事人沒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檔案後一定期限內予以答覆,也未另行簽訂協議約定,承包人僅以原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訴請依照《建工司法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以在傳送結算檔案後一定期限內向發包人發函,寫明發包人在收到結算檔案後一定期限內(可以是60天)稽核完畢,否則視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結算檔案。但這樣的函件的內容不是雙方約定,而是單方意見,法院以其內容為依據將承包人提交的結算檔案作為結算價的可能性較小,但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不論承包人是否採取上述措施,都要在工程專案驗收合格後,及時製作結算書,並及時將結算書送達給發包人,保留送達的證據。以證明向發包人送達結算書的時間,來證明發包人存在拖延結算的違約情形。
回覆列表
不過一般不符合常規的情況出現,一般都是兩種情況,一個是迫不得已,一個是人的問題,可能你們人的問題,可能是他們人的問題,也可能是互相溝通或者“關鍵性”問題上沒有到位或者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