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徵地補償標準是: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擴充套件資料:
1、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的標準、數額;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及補償標準、數額;
(四)失地人員的具體安置方式;
(五)其他補償安置措施。
2、被徵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由政府、集體、個人共同出資。
政府出資部分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安排;單獨選址專案的政府出資部分,由用地單位承擔。
政府出資部分原則上不低於社會保障費用總額的30%,並執行下列標準:
(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每畝5萬元以下的,政府補貼資金不低於每畝1萬元;
(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每畝5萬元至10萬元的,政府補貼資金不低於每畝1.5萬元;
(三)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每畝10萬元以上的,政府補貼資金不低於每畝2萬元。
被徵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政府出資部分,應當在徵收土地報批時足額撥付至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政府補貼資金不落實的,不予批准徵收土地。
被徵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具體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山東省徵地補償標準是: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擴充套件資料:
1、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的標準、數額;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及補償標準、數額;
(四)失地人員的具體安置方式;
(五)其他補償安置措施。
2、被徵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由政府、集體、個人共同出資。
政府出資部分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安排;單獨選址專案的政府出資部分,由用地單位承擔。
政府出資部分原則上不低於社會保障費用總額的30%,並執行下列標準:
(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每畝5萬元以下的,政府補貼資金不低於每畝1萬元;
(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每畝5萬元至10萬元的,政府補貼資金不低於每畝1.5萬元;
(三)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每畝10萬元以上的,政府補貼資金不低於每畝2萬元。
被徵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政府出資部分,應當在徵收土地報批時足額撥付至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政府補貼資金不落實的,不予批准徵收土地。
被徵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具體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