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機構:
在英國,國王或女王雖然從法律上講,是行政首腦,但並無實權,在現在多是象徵意義的意思。
聯合王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國家的首腦是國王或女王,聯合王國以君的名義,由國王或女王陛下政府治理。英國的議會制度並不是基於成文憲法,英國憲法不由單一檔案構成,而由成文法,習慣法和慣例組成。司法部門裁定習慣法或解釋成文法。
I.君主制
伊莉莎白二世,她的全稱是“上帝神佑,大布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以及她的其他領土和領地的女王,英聯邦元首,國教保護者伊莉莎白二世。”
2.女王是國家的象徵。從法律上講,她是行政首腦,立法機構的組成部分,司法首腦,全國武裝部隊總司令。
3.君主政體實際已無實權。它的權力受限於法律和議會。君主立憲制是從1688年的光榮革命後開始。
III.議會
1英國是中央集權國家,而不是聯邦制國家。議會由君主,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
2.議會的主要作用是:(1)透過立法;(2)投票批准稅為政府工作提供資金;(3)檢查政府政策和行政管理,包括撥款提議;(4)當天的議題辯論。
3.貴族院(上議院)由神職貴族和世俗貴族組成。它的主要作用是用議員的豐富經驗幫助立法。換而言之,非選舉的上議院是修正議院,補充而非反對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
4.下議院(平民院)由成人普選產生,由651名議員組成。下議院擁有最終立法權。
5.英國被劃分為651個選區,每個選區選一名下議院議員。大選必須五年舉行一次,但經常不到五年就進行一次選舉。
6.英國有很多政黨,但有兩個主要的政黨—保守黨和工黨。從1945年以來,兩黨一直輪流執政,在大選中獲多數議席因而在下議院擁有多數支持者的政黨組建政府,多數黨領袖由君主任命為首相。獲得第二多數議席的政黨則正式成為“反對黨”,有自己的領袖和影子內閣。反對黨的目的是幫助制定政策,它可以經常給政府提出批評性的建議和修正議案。
III.內閣和內閣部長
1. 首相主持內閣,負責分配大臣們的職能,在定期會見女王時向女王報告政府事務。內閣在 首相的主持下,每週開會幾小時,以決定在重大問題上政府的政策。
2. 內閣的所有決定由大臣集體向議會負責,各大臣又為各自部門的工作向議會負責。
IV.樞密院
1. 樞密院原來是政府行政權力的源泉,給君主提供“私人”建議。它在歷史上也稱為國王議會。今天它的主要作用是禮節性的,如建議君主批准政府的法令。
2. 它的主要成員有400人左右,包括內閣閣員,下議院院長及英國,英聯邦的高階政治家等。
V.政府各部和公務員部
1. 主要的政府部門包括:財務部,內務部,外交部,國防部等。
2. 文職人員部的成員被成為公務員。公務員主要是透過競爭考試錄用。公務員部門不屬於任何政黨,政府的變更並不影響部門職員的變更。英國現約有541800名公務員。
VI.地方政府部門
1. 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兩級地方政府制—郡和比郡小的區。現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分為53個郡,郡下分為369個區。
2. 大倫敦被分為32個行政區。
英國政府機構:
在英國,國王或女王雖然從法律上講,是行政首腦,但並無實權,在現在多是象徵意義的意思。
聯合王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國家的首腦是國王或女王,聯合王國以君的名義,由國王或女王陛下政府治理。英國的議會制度並不是基於成文憲法,英國憲法不由單一檔案構成,而由成文法,習慣法和慣例組成。司法部門裁定習慣法或解釋成文法。
I.君主制
伊莉莎白二世,她的全稱是“上帝神佑,大布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以及她的其他領土和領地的女王,英聯邦元首,國教保護者伊莉莎白二世。”
2.女王是國家的象徵。從法律上講,她是行政首腦,立法機構的組成部分,司法首腦,全國武裝部隊總司令。
3.君主政體實際已無實權。它的權力受限於法律和議會。君主立憲制是從1688年的光榮革命後開始。
III.議會
1英國是中央集權國家,而不是聯邦制國家。議會由君主,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
2.議會的主要作用是:(1)透過立法;(2)投票批准稅為政府工作提供資金;(3)檢查政府政策和行政管理,包括撥款提議;(4)當天的議題辯論。
3.貴族院(上議院)由神職貴族和世俗貴族組成。它的主要作用是用議員的豐富經驗幫助立法。換而言之,非選舉的上議院是修正議院,補充而非反對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
4.下議院(平民院)由成人普選產生,由651名議員組成。下議院擁有最終立法權。
5.英國被劃分為651個選區,每個選區選一名下議院議員。大選必須五年舉行一次,但經常不到五年就進行一次選舉。
6.英國有很多政黨,但有兩個主要的政黨—保守黨和工黨。從1945年以來,兩黨一直輪流執政,在大選中獲多數議席因而在下議院擁有多數支持者的政黨組建政府,多數黨領袖由君主任命為首相。獲得第二多數議席的政黨則正式成為“反對黨”,有自己的領袖和影子內閣。反對黨的目的是幫助制定政策,它可以經常給政府提出批評性的建議和修正議案。
III.內閣和內閣部長
1. 首相主持內閣,負責分配大臣們的職能,在定期會見女王時向女王報告政府事務。內閣在 首相的主持下,每週開會幾小時,以決定在重大問題上政府的政策。
2. 內閣的所有決定由大臣集體向議會負責,各大臣又為各自部門的工作向議會負責。
IV.樞密院
1. 樞密院原來是政府行政權力的源泉,給君主提供“私人”建議。它在歷史上也稱為國王議會。今天它的主要作用是禮節性的,如建議君主批准政府的法令。
2. 它的主要成員有400人左右,包括內閣閣員,下議院院長及英國,英聯邦的高階政治家等。
V.政府各部和公務員部
1. 主要的政府部門包括:財務部,內務部,外交部,國防部等。
2. 文職人員部的成員被成為公務員。公務員主要是透過競爭考試錄用。公務員部門不屬於任何政黨,政府的變更並不影響部門職員的變更。英國現約有541800名公務員。
VI.地方政府部門
1. 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兩級地方政府制—郡和比郡小的區。現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分為53個郡,郡下分為369個區。
2. 大倫敦被分為32個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