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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最笨的阿吉

    答:公示的方式主要有:在本單位的公告欄或本單位每個工作場所張貼;在單位的網站向全體人員公示;當面告知勞動者,併發放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讓員工當面簽收;採用培訓、考試的方式讓員工熟知(注意做好培訓記錄、簽名、保管好試卷)。

    建議單位儘量避免採用舉證困難的公示方法,如網站公佈,有的員工不上網、單位又未規定員工必須上網、又不是每個員工都可以上單位的內部網站,公示的範圍受到了限制;用電子郵件告知,時間長了,郵件可能被刪掉了;在公告欄、宣傳欄張貼,會因時間久了而被汙損或撕掉而不能舉證。

  • 2 # 打聽生活

    要了解這個問題,我們分別要從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式和生效程式來分別瞭解。

    規章制度的規範制定程式是怎樣的?

    都知道規章制度的制定要經過民主程式,但究竟什麼才是民主程式呢?

    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的表決透過。

    因為規章制度關係到員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員工必須要參與。當然有些公司員工數量大,那麼只能透過職工大會的方式。

    1、職工代表大會的成立程式、職工代表的確定要符合規範。職工代表是怎麼選出來的,一般採取選舉、投票的方式必須要符合規範,確保能代表全體員工。

    2、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必須能體現職工代表的意見。比如會議商討記錄,修改記錄等。

    二、規章制度的條款不能違背相關的法律法規,否則就算透過職工代表大會,該條款也是無效的。

    規章制度的正式生效應該是怎樣的?

    規章制度的制定經過了民主制定程式,接下來就要讓他正式生效。因為大部分情況是職工代表參與的,但其他員工並不一定了解,那麼就要透過公示的方式,或告知全體員工的方式進行。

    記住這裡兩種方式選擇一個就可以了。實際上對於企業來說全責告知全體員工的方式更有力,更容易固定證據。

    因為透過公示的方式無外乎是張貼、透過公司內網伺服器、公司網路群等進行公示,但在後期發生勞動爭議時,公司不一定能提供有效證據。

    比如說張貼的方式,公司只能拍照或者錄影片,但公司很難證明時間,另外規章制度有很多頁,透過這種方式也很難看清所有的條款內容。

    如果要透過公示的方式來讓規章制度最終生效,方式有哪些?公示不適合採用那些方式?

    1、就和上面說的一樣,在公司一些員工畢竟的地點進行張貼公示,如果公司很大,可能還要在多個地方張貼。但公司取證比較麻煩。

    2、透過公司內網的方式,但公司要證明每一位員工都能上到內網正常訪問。

    3、透過公司網路群的方式,這個就更要麻煩,你要證明群裡成員是該員工,而且公示的規章制度檔案也不存在不穩定性,隨著時間推移,很容易造成證據消失。

    其實不和公示不適合採用那些方式,而是公示的方式整個都不適合,公司很難固定證據,所以還不如用告知全體員工的方式進行。員工在入職時就進行規章制度的培訓並簽字,在職的每一年對規章制度進行培訓並簽字。還有一種方式就向員工發放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並要求與簽收的方式,這樣人手一本,不過這種方式成本大,但效果最好。

    以上,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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