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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馮末英

    婚姻在古代有著極其崇高的地位,在《禮記》中有這麼一段話:“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

    昏禮指婚娶之禮,婚姻不僅僅是夫妻兩個人的事,它還擔負著上要奉祀宗廟、祭祀祖先,下要傳宗接代的責任,在以儒家思想為主的古代,婚姻成為當時社會制度的基石。中國從建國初期1950年4月30→1980年9月10至2001年4日30分別三次重新修改了新婚姻法。無論是當今還是古代,婚姻的制度出臺,同樣也是對家庭概念的一種尊敬與重視!始終說明:無論歷史怎樣進行,婚姻家庭就是每個應徵者逃不脫地《圍城》。…"聞香地不能進聞臭地不能出"…!我們不說圍城,但只說中國文化的先驅:他不受封建思想的制約,為了謀求新人生→離開家鄉去了日本。魯迅的合法妻子是許廣平,但是在許之前魯迅在家鄉和一女子拜堂結婚,這是典型的包辦婚姻。這之後魯迅東度日本學醫。學成歸國後與一景仰自己的女青年(學生)相戀後結婚,她就是許廣平。那位家鄉女子姓朱(無名)和魯迅一家終生生活在一起。

    魯迅的結髮“妻子”——朱安

    1906年6月,25歲的魯迅正準備在日本東京開始他的文學活動,忽然不斷地接到催他回國的家書,信裡 說,他母親病得很重,想見見自己的長子。等到魯迅焦灼不安地回到家裡,才知道這是一場騙局。原來在他家鄉有一種謠傳,說魯迅跟日本女人結了婚,還生了孩子,有人看見他領著妻、兒在東京街頭漫步。族人變著法子把他騙回來完婚。新娘朱安是魯迅本家叔祖周玉田夫人的侄孫女,媒人是周玉田的兒媳婦。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禮俗,魯迅的母親魯瑞沒有徵得魯迅同意,便把這門婚事定下了。

    現在,看到這個場面,魯迅當然很生氣,但出於對母親的孝順,他沒有發作。完婚的第二天,魯迅沒有按老規矩去拜祠堂。晚上,他還是像往常一樣獨自睡進了書房。第三天,他趁著家人不注意,悄悄地從家中出走,又到日本去了。而朱安則跟著婆婆魯瑞一塊過日子。如果說包辦的婚姻能讓人獲得新生力量,也許是某樁婚姻著了當時的社會背景,象座腐城樣不拆也會自垮。歷來地封建思想,就像舊社會的女人裹著小姐過日子,象冤死雞冤在籠子裡,毀了好多生命?之此,思想觀念還得有人帶頭轉變,強扭地瓜始終不甜。"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在我們眼裡,在當下只剩兩種心理理解:前一是衝被封建觀念,其二種是當今社會與時俱進地受潮流引染。無論用多少竹子都寫不完人生對婚姻的不同看法?阻止不了。記得《平凡的世界》有一首歌《雙離雁》,它完美地詮釋了當時的社會背景。這就是歷史的腳步給婚姻敲響的警鐘?再看看當今的家庭,不是思想守舊,而是生活方式太超前了,今年結明年離?民政局的門檻都踏平了!

    據統計, 中國去年離婚率比往年高出了30%不止,去年更是創下了500萬人的新紀錄,究竟是什麼讓原本恩愛的夫妻因離婚,去邁進那不願意進入的民政局門檻?筆者認為主要原因出在下面這四大方面。一是夫妻雙方的矛盾糾紛,二是婆媳關係處理不好;三是小三插足,四是家庭產權矛盾。夫妻中一旦出現四種現象,無論你有多穩固地家庭,都會被拆散。何況廟也?!破了就破了,但是座廟就修得好,是家就散了!雙方的孩子就像廟裡的和尚,吃百家飯長大,終遭還被人唾棄?所以說:"寧拆十座廟也不破一樁婚"之說是有道理地!這是本人的看法,僅供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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