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的主要工作總是圍繞幾個共同的組成部分和題目,他最主要的題目是權力和它與知識的關係(知識的社會學),以及這個關係在不同的歷史環境中的表現。他將歷史分化為一系列“認識”,福柯將這個認識定義為一個文化內一定形式的權力分佈。對福柯來說,權力不只是物質上的或軍事上的威力,當然它們是權力的一個元素。對福柯來說,權力不是一種固定不變的,可以掌握的位置,而是一種貫穿整個社會的“能量流”。福柯說,能夠表現出來有知識是權力的一種來源,因為這樣的話你可以有權威地說出別人是什麼樣的和他們為什麼是這樣的。福柯不將權力看做一種形式,而將它看做使用社會機構來表現一種真理而來將自己的目的施加於社會的不同的方式。
比如福柯在研究監獄的歷史的時候他不只看看守的物理權力是怎樣的,他還研究他們是怎樣從社會上得到這個權利的——監獄是怎樣設計的,來使囚犯認識到他們到底是誰,來讓他們銘記住一定的行動規範。他還研究了“罪犯”的發展,研究了罪犯的定義的變化,由此推匯出權力的變換。
對福柯來說,“真理”(其實是在某一歷史環境中被當作真理的事物)是運用權力的結果,而人只不過是使用權力的工具。
福柯的書往往寫得非常緊湊,充滿了歷史典故,尤其是小故事,來加強他的理論的論證。福柯的批評者說他往往在引用歷史典故時不夠小心,他常常錯誤地引用一個典故或甚至自己創造典故。
福柯的主要著作有《古典時代瘋狂史》(1961)、《詞與物》(1966)、《知識考古學》(1969)、《紀律與懲罰》(1975)、《性史》(1976-1984)等。
福柯的主要工作總是圍繞幾個共同的組成部分和題目,他最主要的題目是權力和它與知識的關係(知識的社會學),以及這個關係在不同的歷史環境中的表現。他將歷史分化為一系列“認識”,福柯將這個認識定義為一個文化內一定形式的權力分佈。對福柯來說,權力不只是物質上的或軍事上的威力,當然它們是權力的一個元素。對福柯來說,權力不是一種固定不變的,可以掌握的位置,而是一種貫穿整個社會的“能量流”。福柯說,能夠表現出來有知識是權力的一種來源,因為這樣的話你可以有權威地說出別人是什麼樣的和他們為什麼是這樣的。福柯不將權力看做一種形式,而將它看做使用社會機構來表現一種真理而來將自己的目的施加於社會的不同的方式。
比如福柯在研究監獄的歷史的時候他不只看看守的物理權力是怎樣的,他還研究他們是怎樣從社會上得到這個權利的——監獄是怎樣設計的,來使囚犯認識到他們到底是誰,來讓他們銘記住一定的行動規範。他還研究了“罪犯”的發展,研究了罪犯的定義的變化,由此推匯出權力的變換。
對福柯來說,“真理”(其實是在某一歷史環境中被當作真理的事物)是運用權力的結果,而人只不過是使用權力的工具。
福柯的書往往寫得非常緊湊,充滿了歷史典故,尤其是小故事,來加強他的理論的論證。福柯的批評者說他往往在引用歷史典故時不夠小心,他常常錯誤地引用一個典故或甚至自己創造典故。
福柯的主要著作有《古典時代瘋狂史》(1961)、《詞與物》(1966)、《知識考古學》(1969)、《紀律與懲罰》(1975)、《性史》(1976-198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