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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賈素飛征地拆遷律師

    諮詢律師其實是一門學問,有些人“不懂套路”,諮詢律師引起律師不高興。許多諮詢律師的禁忌,不可不知。

    1時間不對

    有些人諮詢律師,專門挑自己合適的時間,而不考慮律師是否有時間。那種你還沒起床就來諮詢的,甚至在你午休時間、吃飯時間、上下班時間諮詢的,律師豈止是不高興,完全是厭惡。你有天大的事,先來簡訊或微信留言成不成?

    2方式不對

    有些人諮詢律師,特別喜歡打電話,甚至用座機電話。更有甚者,也不說自己是誰誰,劈頭一句“你是律師吧,諮詢點事”。你諮詢律師是請律師幫忙,我連你是誰都不知道,我有義務你幫你服務嗎?能否先簡訊留言告訴我你是誰,要問什麼問題,然後我同意電話諮詢你再來電話?

    3方法不對

    有些人諮詢律師,一提到來律師辦公室或者要求付費就不高興。你不來律師辦公室,難道律師要去你辦公室?約律師吃頓飯就免了諮詢費,你以為律師缺飯吃?諮詢費是否免除,是律師的選擇自由。但是否主動支付諮詢費,卻是諮詢人對律師起碼的尊重。最可笑的是一些人把諮詢律師當成“吐槽”——你只是缺一個聽眾,何必找律師?

    4方向不對

    有些人諮詢律師,竟然是不想自己網路搜尋。能夠網路搜尋尋找答案的,就不要諮詢律師。之所以律師普遍要求收費諮詢,也是增加諮詢服務門檻。能夠網路搜尋的卻佔用律師時間,甚至要求免費服務,這不是把律師當成“活雷鋒”?當然,那些透過網路搜尋找到我的文章或案件的除外,已經有指向性。還有些人問律師跟某法官熟不熟——律師不是掮客,“介紹行賄”的法律風險律師豈能攬到自己身上?

    5要求不對

    有些人諮詢律師,我將其轉給我的拍檔或者助手,竟然有意見,認為我應該親自接待。我轉給我的拍檔,往往是因為他更專業,例如我做刑事辯護,你諮詢我勞動案件我當然要轉給勞動律師;我轉給我的助手,那是因為你諮詢的案件比較簡單,他們提供諮詢服務完全足夠。你聽說過執業十年的律師天天自己接待那些很普通的法律諮詢嗎?

    諮詢律師要有“正確姿勢”,找到律師手機號碼或微訊號碼,先自我介紹再留言諮詢,而不是不管律師在辦案還是在休息電話就打進來。律師可以選擇電話諮詢或者來辦公室諮詢。加律師微信,也應該說清楚你是誰要幹什麼,而不是用自己的網名頻繁要求加好友——律師時間寶貴,要花時間辦案,要花時間學習,要花時間陪伴家人,要花時間恢復體力,需要效率。

    尊重律師,才能被律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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