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地線耐張管、導地線直線接續管均採用液壓連線。 導地線液壓連線時,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擔任。操作完成並自檢合格後應在連線管上打上操作人員的鋼印。 導地線連線後的握著強度在架線前應進行試驗,試驗試件不得少於三組,其試驗握著強度不得小於導地線保證計算拉斷力的96%。 切割導線鋁股嚴禁傷及鋼芯,導地線的連線部分不得有線股絞制不良、斷股、缺股等缺陷,連線後管口附近不得有明顯的松股現象。 連線前必須將導地線上連線部分的表面、連線管內壁以及穿管時連線可能接觸到的導地線表面用汽油清洗乾淨。導線連線部分的外層鋁股在清洗後應薄薄地塗上一層導電脂,並應用細鋼絲刷清刷表面氧化膜,並保留導電脂進行連線。 連線管及耐張線夾壓後應檢查外觀質量,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使用精度不低於0.1mm的遊標卡尺測量壓後尺寸,液壓管壓後呈正六邊形,對邊距S的最大允許值可根據下式計算: S=0.866×0.993D+0.2 (mm) 式中:D--管外徑(mm) S--對邊距(mm) 三個對邊距只允許一個達到最大值,超過規定時應查明原因,割斷重接。飛邊、毛刺及表面未超過允許的損傷應挫平並用砂紙磨光。 彎曲度不得大於2%,有明顯的彎曲時應校直,校直後的連線管嚴禁有裂紋,達不到規定時應割斷重接。 導線直線連線管鋼芯為搭接,地線直線接續管鋼芯為對接;導地線一檔內只允許一個接續管及三個補修管。當張力放線時不應該超過兩個補修管,並規定如下: 各類管與耐張線夾間的距離不應小於15m 連線管或補修管與懸垂線夾間的距離不應少於5m 連線管或補修管與間隔棒的距離不宜小於0.5m
導地線耐張管、導地線直線接續管均採用液壓連線。 導地線液壓連線時,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擔任。操作完成並自檢合格後應在連線管上打上操作人員的鋼印。 導地線連線後的握著強度在架線前應進行試驗,試驗試件不得少於三組,其試驗握著強度不得小於導地線保證計算拉斷力的96%。 切割導線鋁股嚴禁傷及鋼芯,導地線的連線部分不得有線股絞制不良、斷股、缺股等缺陷,連線後管口附近不得有明顯的松股現象。 連線前必須將導地線上連線部分的表面、連線管內壁以及穿管時連線可能接觸到的導地線表面用汽油清洗乾淨。導線連線部分的外層鋁股在清洗後應薄薄地塗上一層導電脂,並應用細鋼絲刷清刷表面氧化膜,並保留導電脂進行連線。 連線管及耐張線夾壓後應檢查外觀質量,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使用精度不低於0.1mm的遊標卡尺測量壓後尺寸,液壓管壓後呈正六邊形,對邊距S的最大允許值可根據下式計算: S=0.866×0.993D+0.2 (mm) 式中:D--管外徑(mm) S--對邊距(mm) 三個對邊距只允許一個達到最大值,超過規定時應查明原因,割斷重接。飛邊、毛刺及表面未超過允許的損傷應挫平並用砂紙磨光。 彎曲度不得大於2%,有明顯的彎曲時應校直,校直後的連線管嚴禁有裂紋,達不到規定時應割斷重接。 導線直線連線管鋼芯為搭接,地線直線接續管鋼芯為對接;導地線一檔內只允許一個接續管及三個補修管。當張力放線時不應該超過兩個補修管,並規定如下: 各類管與耐張線夾間的距離不應小於15m 連線管或補修管與懸垂線夾間的距離不應少於5m 連線管或補修管與間隔棒的距離不宜小於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