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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155258850120

    因為我不是專業律師,從整個庭審資料來看從常打張→道歉→說擾民→導至常二次心理失去平衡→朋友圈→學校參與→媒體報道→公訴=幾個月常有錯是不可否認,理應受到制裁。常也呈水承認,道過歉有所悔悟。網發並不是本人直接造成,道德並沒有對法律造成直接衝擊。水流有源,亊出有因,有因必有果。處理任何事情都要從源頭出發,不能依偏

    面對待。

    張他只是教師隊伍中的一員,他不是特等公民,更不可凌駕於法律之上,20年前應該是98年吧?那時常是13歲的孩子。91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出臺頒佈出臺,作為教師他不懂嗎?學生有錯教育體罰再所難免,張的行為是不是超過了體罰的程度?學校是育人的機構而不是牢教機關。

    自古孔聖人曰:掃地恐傷螻蟻命,爰惜飛蛾紗䈇燈。張是孔聖人的門生,難道自己不理解嗎?如此作為有背祖訓。

    亊至如今,他連面不肯露,他不是公訴人,但他是當亊人應該出庭,畢竟亊因他而起,迴避了一時,逃避不了疑問。

    既便出庭能認識當時有過,中國文明道德意識觀念的人們也能體會原諒。

    有付出就有回報,常已經被關幾個月。借喻:蕭何月下追韓信,成也蕭何,敗也蕭何。老師當年打學生,成也老師,敗也老師(張)。

  • 2 # 巴山義哥

    看到這個事情很氣憤,師父,父親,都帶一個父字,說明什麼?師父和父親是一個級別,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父母也好,師父也罷,他們在後人和徒弟或者學生面前都是至高無上的,他們的人格不能侮辱和侵犯的,不管他們做的說的,是對的或者是錯的,都是為後人為學生好,不會有害你之心,這一點是可以肯定,撇開老師不說,就算是親生父母,他們在教育你的時候,不一定次次都是正確的,幾十年過去了,父母老了,老師也老了,難道又要打回去,報復一下,出一口惡氣嗎?

    做人難道就不能大度一點,為什麼不能吃一點點虧,幾十年過去了,你對老師的教育還耿耿於懷,就算小時候真的打了你,也沒有必要記在心裡,對老師拳打腳踢,心胸如此的狹窄,還配做一個男人嗎?你這是反其道而行之,比小人還小人,人無良知,人人唾棄。

    ” 現在是網路時代,每個人的一舉一動都會被正義的天眼所監視,由於你的狂妄自大,給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法律就是從你這樣的人開刀,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信度,一個強大的國家,是每一個老師用辛勤的汗水在澆灌著祖國的棟樑之才,你竟然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裸裸的侮辱謾罵一個對你有恩,對社會有貢獻的退休老教師,是這個國家的法律不答應,這個民族的正義力量不答應,不說判你一年六個月,就算十年也不多,你的做法讓人不能接受,如果每個學生像你這樣對待自己老師,學校的教育就無法進行,學生都騎在了老師的脖子上撒尿,還要學校有何意義,教書育人,育出的就是你們這些愚昧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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