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掉眼淚的太陽
-
2 # 使用者674626316078
主要有三種類型:統一監管模式、分業監管模式以及雙峰監管模式。採用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國家主要就有中國和法國;而同樣是在分業經營的同時採取統一監管的有南韓;美國採用的則是綜合經營分業監管;著名的金融帝國—英國採用的是統一監管的體制,採用同等模式的還有諸如日本、新加坡等資本主義國家。但是各種監管體制的融合趨勢日益增強。
金融監管體制按照不同的依據可以劃分為不同的型別,其中按照監管機構的組織體系劃分金融監管體制可以分為統一監管體制、分業監管體制、不完全集中監管體制。統一監管體制:只設一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業務進行全面的監管。代表國家有英國、日本、南韓等。分業監管體制:由多個金融監管機構共同承擔監管責任,一般銀行業由中央銀行負責監管;證券業由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保險業由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各監管機構既分工負責,又協調配合,共同組成一個國家的金融監管組織體制。不完全監管體制:不完全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可以分為“牽頭式”和“雙峰式”兩類監管體制。“牽頭式”監管體制:在分業監管機構之上設定一個牽頭監管機構,負責不同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夠工作。巴西是典型的“牽頭式"監管體制。“雙峰式”監管體制:依據金融監管目標設定兩頭監管機構。一類機構專門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進行審慎監管,以控制金融業的系統風險。另一類機構專門對金融機構進行合規性管理和保護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