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中焊工常受到的輻射危害有強光、紅外線、紫外線等。焊接中的電子束產生的X射線,會影響焊工的身體健康。 焊 接 安 全 焊接作業的危害和預防 · 由焊接火花引發的燃燒爆炸事故。 · 由焊接火焰或燭件引起的燒傷、燙傷事故。 · 焊接過程中發生的觸電事故及高空墜落事故。 · 焊工在作業中會引起血液、眼、面板、肺部等發生病變。 · 焊接中焊工常受到的輻射危害有強光、紅外線、紫外線等。焊接中的電子束產生的X射線,會影響焊工的身體健康。 · 焊接過程中,由於高溫使金屬的焊接部位、焊條、汙垢、油漆等蒸發或燃燒,形成煙霧狀蒸氣粉塵,引起中毒。 · 焊接中產生的高頻電磁場會使人頭暈疲乏。 焊接作業的危害,並非不可避免 。只要每位焊工在作業中都嚴格遵守焊割作業安全規程,這些危害都可以得預防。 使用焊炬和割炬安全事項 · 使用焊炬必須先檢查吸射效能和氣密性,焊炬的各連線部位、氣體能道及調節閥等處,不得沾有油脂。 · 焊炬點火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燃,後開氧氣閥調節火焰;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後關氧氣。停止使用時,嚴禁將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線。 · 使用割炬時,應清理乾淨工作表面的漆皮、鏽層等,而且不能在水泥地上作業,以防鏽水和水泥遇高溫爆濺傷人。 · 在割炬點火時,要先做點火試驗,檢查割嘴是否安裝好。停火時,應先關乙炔,再關氧氣。 “十不焊割” · 焊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未領取操作證者不能焊割。 · 在重點要害部門和重要場所施焊,未採取防火措施,未經單位有關領導、車間和安全保衛部門批准,未辦理動火證手續者,不能焊割。 · 在禁火區內(防爆車間、危險品倉庫附近)未採取嚴格的隔離措施,不能焊割。 · 未經領導的同意,車間、部門擅自拿來的物件,在不瞭解其使用情況和構造情況下,不能焊割。 · 焊接場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採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 在容器內工作時,如沒有12V低壓照明、通風不良及無人在外監護不能焊割。 · 盛裝過易燃、易爆氣體(固體)的容器管道,未經鹼水等徹底清洗和處理,未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的,不能焊割。 · 對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溫、隔熱、隔音設施的部位,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 有壓力的管道或密閉容器,如空氣壓縮機、高壓氣瓶、高壓管道、帶氣鍋爐等,不能焊割。 · 在一定距離內有與焊割明火安全操作相牴觸的工作,如汽油擦洗、噴漆、罐裝汽油等,不能焊割。 焊 割 作 業 安 全 焊 工 的 個 體 防 護 · 保護眼睛不受傷害:使用鑲有護目鏡片的面罩,減弱電弧光的刺激,過濾紫外線、紅外線。 · 防止面板不受傷害: 穿淺色或白色帆布工作服。 工作服袖口要紮緊,扣好袖釦。 確保面板不外露。 戴防護手套。 · 減少高頻電磁場對人體的危害: 儘量減少高頻電磁場的作用時間。 引燃電弧後要立即切斷高頻電源,同時注意焊件接地。 · 防止急性職業病中毒:裝有通風和吸塵裝置,使用低塵少害的焊條。 從事氣焊、氣割應遵守的安全規定 · 焊接場所10米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禁止在輸電線路下放置乙炔瓶、氧氣瓶等氣焊裝置。 · 操作者在焊接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氣瓶都應該立放穩固或裝在膠輪車上使用,而且不得劇烈振動及受Sunny曝曬,開啟時要使用專用扳手。 · 電焊和氣焊在同一場所時,氧氣瓶必須採取絕緣措施,乙炔氣瓶要有接地措施。 · 焊接所使用的氧氣瓶要遠離明火或熱源10米以上,乙炔瓶與明火距離保持3米以上。 · 嚴禁將正在燃燒的焊割炬隨意放置。 · 氣焊裝置嚴禁沾染油汙和搭設各種電纜。 電 焊 設 備 安 全 · 電焊機要有防止過載的熱保護裝置,各導電部分之間要有良好的絕緣設施,並有良好的保護接地。 · 電焊鉗與焊接電線連線要牢固可靠,鉗口與焊條要保持良好接觸,不得使用沒有絕緣裝置的電焊鉗,不能將過熱的電焊鉗放入水中冷卻。 · 焊接電纜應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及良好的絕緣外表。焊接電纜需要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採用一定的保護措施,不能將電纜搭在氣瓶、乙炔發生器或盛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以及其他材料上。
焊接中焊工常受到的輻射危害有強光、紅外線、紫外線等。焊接中的電子束產生的X射線,會影響焊工的身體健康。 焊 接 安 全 焊接作業的危害和預防 · 由焊接火花引發的燃燒爆炸事故。 · 由焊接火焰或燭件引起的燒傷、燙傷事故。 · 焊接過程中發生的觸電事故及高空墜落事故。 · 焊工在作業中會引起血液、眼、面板、肺部等發生病變。 · 焊接中焊工常受到的輻射危害有強光、紅外線、紫外線等。焊接中的電子束產生的X射線,會影響焊工的身體健康。 · 焊接過程中,由於高溫使金屬的焊接部位、焊條、汙垢、油漆等蒸發或燃燒,形成煙霧狀蒸氣粉塵,引起中毒。 · 焊接中產生的高頻電磁場會使人頭暈疲乏。 焊接作業的危害,並非不可避免 。只要每位焊工在作業中都嚴格遵守焊割作業安全規程,這些危害都可以得預防。 使用焊炬和割炬安全事項 · 使用焊炬必須先檢查吸射效能和氣密性,焊炬的各連線部位、氣體能道及調節閥等處,不得沾有油脂。 · 焊炬點火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燃,後開氧氣閥調節火焰;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後關氧氣。停止使用時,嚴禁將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線。 · 使用割炬時,應清理乾淨工作表面的漆皮、鏽層等,而且不能在水泥地上作業,以防鏽水和水泥遇高溫爆濺傷人。 · 在割炬點火時,要先做點火試驗,檢查割嘴是否安裝好。停火時,應先關乙炔,再關氧氣。 “十不焊割” · 焊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未領取操作證者不能焊割。 · 在重點要害部門和重要場所施焊,未採取防火措施,未經單位有關領導、車間和安全保衛部門批准,未辦理動火證手續者,不能焊割。 · 在禁火區內(防爆車間、危險品倉庫附近)未採取嚴格的隔離措施,不能焊割。 · 未經領導的同意,車間、部門擅自拿來的物件,在不瞭解其使用情況和構造情況下,不能焊割。 · 焊接場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採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 在容器內工作時,如沒有12V低壓照明、通風不良及無人在外監護不能焊割。 · 盛裝過易燃、易爆氣體(固體)的容器管道,未經鹼水等徹底清洗和處理,未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的,不能焊割。 · 對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溫、隔熱、隔音設施的部位,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 有壓力的管道或密閉容器,如空氣壓縮機、高壓氣瓶、高壓管道、帶氣鍋爐等,不能焊割。 · 在一定距離內有與焊割明火安全操作相牴觸的工作,如汽油擦洗、噴漆、罐裝汽油等,不能焊割。 焊 割 作 業 安 全 焊 工 的 個 體 防 護 · 保護眼睛不受傷害:使用鑲有護目鏡片的面罩,減弱電弧光的刺激,過濾紫外線、紅外線。 · 防止面板不受傷害: 穿淺色或白色帆布工作服。 工作服袖口要紮緊,扣好袖釦。 確保面板不外露。 戴防護手套。 · 減少高頻電磁場對人體的危害: 儘量減少高頻電磁場的作用時間。 引燃電弧後要立即切斷高頻電源,同時注意焊件接地。 · 防止急性職業病中毒:裝有通風和吸塵裝置,使用低塵少害的焊條。 從事氣焊、氣割應遵守的安全規定 · 焊接場所10米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禁止在輸電線路下放置乙炔瓶、氧氣瓶等氣焊裝置。 · 操作者在焊接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氣瓶都應該立放穩固或裝在膠輪車上使用,而且不得劇烈振動及受Sunny曝曬,開啟時要使用專用扳手。 · 電焊和氣焊在同一場所時,氧氣瓶必須採取絕緣措施,乙炔氣瓶要有接地措施。 · 焊接所使用的氧氣瓶要遠離明火或熱源10米以上,乙炔瓶與明火距離保持3米以上。 · 嚴禁將正在燃燒的焊割炬隨意放置。 · 氣焊裝置嚴禁沾染油汙和搭設各種電纜。 電 焊 設 備 安 全 · 電焊機要有防止過載的熱保護裝置,各導電部分之間要有良好的絕緣設施,並有良好的保護接地。 · 電焊鉗與焊接電線連線要牢固可靠,鉗口與焊條要保持良好接觸,不得使用沒有絕緣裝置的電焊鉗,不能將過熱的電焊鉗放入水中冷卻。 · 焊接電纜應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及良好的絕緣外表。焊接電纜需要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採用一定的保護措施,不能將電纜搭在氣瓶、乙炔發生器或盛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以及其他材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