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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序還是插敘我寫小說總是習慣性插敘,不知道應不應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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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釋若宛冉

    我和題主一樣,也喜歡寫插敘的小說。但我並沒有固定這個習慣,用正序還是倒序得看劇情而議。

    如果小說開頭劇情平淡無奇或者和大部分小說劇情雷同,正序著寫會使讀者看不下去,棄文,這樣就算你後面的劇情寫得再精彩也得不到別人的青睞了。相反如果採用倒序地寫,一上來就激發讀者好奇心,後面再簡單交代故事來龍去脈,這樣會得到意外的驚喜。

    但是經常用倒敘也有一個弊端,那就是作者寫著寫著,就會將故事的來龍去脈省略了,或者最後拉回去交代得不清不楚看得人一頭霧水,我看過幾部小說作者甚至講著講著都沒再回去,而是直接用一句話帶過故事的起因了,這不免讓讀者覺得草率,構思不嚴謹。

    如果故事開頭本就有很多看點,很多伏筆,那我建議還是正序地寫,因為劇情的不一般,細節上的伏筆處理同樣會激發讀者的好奇心。不過伏筆和過程不宜太拖沓,現在這個快速閱讀時代,很多讀者看小說都是一目十行的,那些過於細膩的處理往往會被人忽略而得不到作者想表達的初衷。

    只不過,寫作是作者自己的事,一個讀者看你文章的同時也會在看別人的文章,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寫作手法,如果你擔心自己總是倒序地寫而引起讀者的閱讀厭煩的話,這個是完全沒必要的。

    讀者對你小說的喜歡與否完全在於你的劇情和文字的處理,而不是你經常插敘地寫。如果你的劇情足夠精彩,正序和倒序又有何影響呢,主要是能表達清楚你的觀點和引起讀者往下讀的興趣。

    一樣的,如果劇情足夠精彩,那個小說到底是正序還是插敘我都會喜歡讀。

  • 2 # 熊吉吉吉吉吉吉吉吉吉

    我喜歡不正常的小說。

    比如特里普拉切特的奇幻小說,道格拉斯亞當斯的科幻小說,洛夫克拉夫特的恐怖小說。

    他們的共同特點,就是相較於原型別小說的一般特點,作出了不正常的顛覆。

    為啥我會用不正常來說呢?

    一般來說,奇幻小說的基本故事模型是這樣的:

    一個英雄,帶著自己的正義夥伴們,打敗黑暗勢力,拯救世界。

    特里普拉切特的奇幻小說是這樣的:

    一個廢柴,帶著自己的廢柴夥伴們,打敗黑暗勢力,世界依然像過去那樣混亂著,或者比過去還混亂。

    在他的世界觀中他是這樣理解正邪關係的:

    好人們一般沒有什麼具體的奮鬥目標,生存的意義就是為了阻止自己的對手——壞人——實現自己的夢想,一般來說出事了才會採取行動,風平浪靜的時候是見不到人的,而且總會以一副受害者的苦大仇深的姿態出現,總是英雄主義地單獨行動,總是怒不可遏。

    而壞人們則恰恰相反,懷著遠大的夢想,為達目標不懈奮鬥,即便被好人打敗了也不氣餒,總是有組織有計劃地行動,並且總是在笑。

    所以明顯壞人的形象更加正面,那憑什麼不能讓壞人贏一次呢?

    這種人文主義(偽)的關懷,夾雜著對於現實的諷刺,構成了特里普拉切特的主要作品《碟形世界》最核心的喜劇風格。

    同理道格拉斯亞當斯也是這樣,在《銀河系漫遊三部曲》中,宇宙漫遊者的最主要道具是一條毛巾,折躍時空時飛船變成了一顆漂游在宇宙中的檸檬,其實是老鼠統治人類,乃至憂鬱的機器人。

    這些傳統觀念的反叛,在小說的表達中尤其精彩。

    而洛夫克拉夫特的恐怖小說,也就是克蘇魯神話,他從不會去直接描寫可怕的事物或者情景,而是在大量繁瑣乃至冗長的鋪墊中設計出一個讓人“細思恐極”的局,那種“不可名狀的恐懼”是所有恐怖小說中最特別,也是最高階的存在。

  • 3 # 貓的思考

    首先,回答題主:我喜歡正敘的小說。

    其次,我分析下我這麼喜歡的原因:

    正敘的小說能幫我更好的建立小說框架,瞭解主人公的前世今生;能讓我一起隨著故事情節的層層遞進,瞭解情節的來龍去脈!倒敘或者插敘的方式,很容易讓我感到迷糊!或許自己太懶的原因吧!

    最後,我想說我還是喜歡正敘的小說!

  • 4 # 楓雨小憩

    你好,我是楓雨!

    我喜歡風趣幽默的短篇小說,短篇小說不需要耗費太多的精力和時間,幽默風趣可以減壓放鬆身心,我喜歡簡單的事物,做個簡單的人。

    最不喜歡的就是篇幅很長的小說,不一口氣看完吧,緊追故事情節太難受,耗費時間精力熬夜看吧,太傷身體了,試過幾次後,不願意再嘗試,關鍵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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