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春天裡145600444

    業主出錢給物業,也就是說物業所有人的工資都是業主提供的。它有什麼權利整治業主。總不能吃誰家飯砸誰家鍋。是人是幹不出這事的。

  • 2 # 未央1402

    正常來說是沒有權力停水停電的,但是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事情,如果你欠了電費水費,當然要停你的水電了,不停你的停誰的?

  • 3 # 使用者50038548690

    物業沒有,所有的住戶的停電都是電力公司委託物業停的,在沒有智慧插卡式電錶的樓盤都是這樣。物業和電力公司簽有委託書的

  • 4 # 做得正行得正

    如果是前期物業管理,物業代收代繳,業主不繳納水電費,物業也無權親自停水停電,應在辦理代收代繳協議中由水電公司委託授予物業停水停電權利或物業委託水電公司實施停水停電行為。

  • 5 # 精彩人生AA

    小區物業沒有權利停水停電。因為水電屬於商品,現在物業公司只是代收水電費(充值),但無權停,只能透過水電費充值逼迫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

  • 6 # 洞庭之雀

    物業無權停水,停電,好比你請個保姆,你和保姆之間發生糾紛,保姆有權鎖你大門不讓進門嗎?出現糾紛一碼歸一碼吧!

  • 7 # 女媧補天造人

    如果水電是物業躉售的情況,就是物業買來賣給業主,業主又沒交水電費的話。當然可以聽了。換句話說,就是你不買當然就不能用了。

    但是因為別的問題,而停水停電是不成的。

    這裡捆綁是違規的。

  • 8 # 懷舊依然如故

    物業公司無權停水電這是無庸置疑的,不用分析具體情況。不交水電費的業主可以有水、電供應單位來停,與物業公司無關。不交物業服務費的,公司可以起訴。物業公司應透過提升服務品質來保障收取費用,藉助停水停電捆綁收費是霸道行為,不足取。

  • 9 # 威尓福德

    業主的房價在漲,工資在漲,物業公司也需要掙錢養家餬口,小區的安全保衛,綠化修剪,清潔衛生,水電煤、電梯的維修和保養,車輛管理,屎尿裝運,都要僱人去做。大家都不交物業費,物業無法運轉,只能撤走逃離。高喊取消物業,這些工作由誰來做?業主自理是不可能的,就祘成立了業委會,業委會是領導層面的決策機構,不可能代替物業去做具體工作,各司其職,最終還是要落實到人去做,道理很簡單,掏錢買服務,沒有收益,誰為業主服務? 再說關係惡化的小區,臭名遠揚,惡名在外,任何物業都不敢接手,結果內部混亂不堪,房價大跌,最終倒黴的還是業主自己。

  • 10 # 說天評地鹽城哥

    無權!有沒有權是要理清相關的法律關係的:

    1.小區物業是屬於業主的管家。小區物業和業主應該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來進行服務。既然是管家,那麼自然不能超越主人的許可權,總不能業主家裡養狗咬自己吧。然而,有了物業以後,物業卻成了甩不掉的狗皮膏藥,除非真的通過幾年的訴訟。然而,作為鬆散的業主來說,這是耗不起的。

    2.小區業主的水電直屬供電公司。所有的法律關係是業主和供電供水公司直接的合同關係。物業如果是受供電供水公司委託收取水電費,那麼物業公司也就是和供水供電公司的一個委託關係,而不是和業主的水電合同關係。業主去物業公司那裡繳交水電費,物業公司不得拒收或者捆綁物業費一起收。

    3.水電屬於事關民生的基本保障。任何單位都不得在未欠繳水電費的情況下予以斷水斷電。曾經小時候聽過一個事件:小區水電由物業公司代收,且不接受業主去水電公司繳費。一個老太太水電被物業公司給斷了,結果老太太也是一個倔強的主。最後,老太太因為斷水斷電而絕食離世。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被追責。斷水斷電的直接責任人被抓,物業公司、供水供電公司等都根據責任進行了不同份額的賠償,社群(那時候是居委會)和街道也因為此事不作為而被處分。

    4.供水供電公司不得拒絕業主前往繳費。因為業主和供水供電公司屬於直接的合同關係,是水電直接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如果因為物業和業主的關係不和諧而掐斷業主水電,供水供電公司應該責成物業公司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物業公司責任,並取消物業代收水電費的許可權。

    綜上所述,物業公司於法於理都沒有掐斷業主水電的權力。對著物業這種惡行,應該予以投訴並組織業主趕走這樣的物業。如果造成嚴重後果,一定要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讓其承擔法律後果。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11 # 圍城裡的城裡人

    物業當然沒有權利斷水電。水電供應是社會公共服務事業,是涉及民生的基本服務,非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的情況,誰也沒有權利剝奪,而且物業也不是水電等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不是供水電合同的一方主體,無權干涉合同的履行。水電作為社會特殊商品的服務產品,其特殊性涉及現代社會的公民基本權利,具有一定的公益屬性,法律在規範時也是特別對待的,物業公司作為社群服務的盈利性機構無權按照本組織的利益得失做出行為選擇。所以,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斷水電!!!

  • 12 # 礱囟麒

    斷水斷電是不合法,但是物業確實有自己的難處。大部分住戶都是很好的,一些費用平攤以後,比如一戶十塊,有十戶從沒見過面壓根沒住過,有十戶就是認為你物業服務不行,一毛不交,還有拖著不交的。手裡沒錢,物業就不會做了。各有各的難處。說實話,刁民真的哪裡都有。

  • 13 # 大皮王

    停啊,沒關係啊!水費電費提前繳納,都停了直接告狀自來水和電力部門,問問他們什麼時候把國家給你的權力轉接給了社會上的物業公司了!!!物業沒有權力這麼做的,他們也不敢,要真停了~直接繞過物業去告自來水和電力部門就可以了!讓自來水和電力兩個部門出來說事!!!

  • 14 # ZQDL56

    有權沒權,要看具體情況。

    電錶一般是使用者直接與供電局結算,表內屬使用者財產,表外是供電局的,怎麼說與物業公司也無關聯。

    水則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水錶到戶,使用者與供水公司發生關係,物業皮毛也沾不上;一種是小區二次供水,小區水費由物業公司向供水公司結算時,若業主用水欠費拒繳,物業公司經合法恰當方式催繳無果時,可以斷其用水。

    不過話說回來,業主用水用電並享受了物業提供的公共服務了卻不願支付費用,其實是揩了其他已繳費業主的油,這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法的!

  • 15 # 一殺豬者一

    物業什麼情況都沒權利停業主水電煤,因為水電煤是公共設施,並不是由物業管轄,以水錶電錶煤氣表作為責任劃分,進表前的維修保養責任是對應的自然水公司,電力公司,燃氣公司,進表後的維修保養責任是業主自己,物業既不承擔相應的維護保養修繕責任,為沒有權利限制業主水電煤的使用權利,只有水電煤對應所屬的三大公司,才有權利限制業主的水電煤使用

  • 16 # 行君行福

    物業公司肯定沒權利停水停電,但是物業公司就掌握著這等權利!就拿我小區來說,水和電都沒用單獨入戶到每個業主家,只有一塊總表。而且物業公司還要在上面加價,所有損耗全都要算在業主公攤的水電費裡。每次衝值水電費都要去物業,所以不管他們物業服務如何稀爛,你都得老老實實交物業費,你不交物業可以不給你充值。

  • 17 # 同心同德同仁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使用者與電力和自來水公司訂立合同的,物業無權停水和電;但還有另外一種情洗,就是電力和自來水兩部門只抄物業公司的總表,使用者的水電錶都是由物業負責,那麼如果你不按時和要求繳費的,經過再三摧促仍不激費的,物業是有權停水停電的,因為物業已代使用者繳了水電費,再收取使用者的水電費是正常的。

  • 18 # 麗諾潔森

    物業有權利停水,無權利停電。因為水進入小區之後要經過二次打壓,二次打壓的費用有的是包含在水費裡,有的是在物業費裡。不管那種,打壓裝置的安裝,維護,保養等等都是有物業負責。不交物業費,物業有權利停止二次打壓,沒有二次打壓家裡就停水。

  • 19 # 講道理的小老頭

    物業隨意給業主停電停水是不對,但還是目前管理的通用辦法。例如業主無視規定,為了自己方便,損毀了公共設施汙染了公共區域,拒不修復,物業為了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必須用強有力的措施,制止業主的違規施工,停水停電使其不能繼續施工。這是必要的。業主用合同方式委託物業對屬於全體業主的公共設施,公共場地進行維護,如果物業不管,小區的配套設施會加快損毀,業主的房產就不會保值增值了。真應了有人說的物業啥事都不管,只管收線了。

    物業即然是為大家,為業主負責,當事人應該理解物業,按物業的要求尊規施工,按著業主公約的要求去做,是業主應該做的。有的業主用不交物業的辦法,拒絕物業的管理,甚至對物業工作人員吵鬧,大罵,發生肢體衝突。如果你所在小區屬霸道型物業,我想你會與到麻煩。如果屬人性化物業,物業的工作人員是人性化的模式,他們會忍讓你,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物業真象個軟柿子,真象理虧一樣讓著業主,

    我們的業主要知道,即使物業對業主停水停電,出發點對業主是好的。我們就不要對物業太較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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