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星辰大海繁星滿天
-
2 # 大學生小鄧
在我們父母那個年代,離婚率還是很低的。直到開放型社會,從80後開始到90後普遍都是自由戀愛了,科學上來說自由戀愛肯定比包辦婚姻幸福啊,為啥離婚率反而偏高了。可能你會說,因為以前的舊社會比較封建,離婚要承擔的社會輿論太大。那你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現在介於自由婚姻與包辦婚姻之間還有一種模式,叫相親結婚,而相親結婚的離婚率明顯比自由戀愛的離婚率低得多,這是為什麼?
戀愛中的很多人,當你問她,你喜歡他什麼?她會沉思半天回你一句:“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覺得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的確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什麼理由。也許就是因為某一刻他的言行讓你欣賞,從此開始關注他,然後心生愛慕。也許就是因為你某一天看到他打籃球的樣子很帥,就多瞭解了一下他,然後喜歡上了。也許就是因為那天你看到那個女孩笑得真甜,你忍不住多看幾眼,她就在你腦海裡揮之不去。
如果你說喜歡一個人就是一種感覺,有感覺這樣就夠了,我贊同,喜歡到戀愛可以不需要太多理由,喜歡就好。但是婚姻跟戀愛不一樣。婚姻需要理由,因為它更多的是生活,柴米油鹽。不是韓劇裡的開車不用加油、整天只戀愛不用上班掙錢,你耍任何小脾氣另一半都無條件包容的天上人間。
現實的婚姻是: 結婚生子,不僅是你倆個人的生活,如果有小孩,還有孩子的生活問題,還有各自兩個家庭生活的處世之道,各種生活瑣事纏身。
有一個同事,她跟她老公談戀愛兩年結婚了。現在有了一個孩子,每天都在抱怨自己的老公不上進,婆媳關係處不好,想離婚了。我好奇地問她:“你跟你老公談戀愛那麼久了,你都沒了解他是這樣的人嗎?“她說:“當時沒想那麼多啊,就是覺得喜歡嘛。”我問過很多自由戀愛結婚後想離婚的朋友這個問題,大部分給出的答案都是:“當時沒想那麼多。”
為什麼說相親的離婚率比自由戀愛的離婚率低呢?我想這個不難理解了,大家都沒有認清婚姻與戀愛的區別。戀愛的條件很簡單,喜歡就夠。婚姻則需要包容、理解、物質生活和愛。戀愛中,愛作為主食。而在婚姻中,愛其實只是一個調味劑。婚姻說得現實一些,其實就是一個合作與配合的關係。戀愛結婚的人,如果沒看清這兩者的區別,一旦現實生活開始佔主導,而另一半又滿足不了你時,你就會後悔了,想離婚了。那時愛也慢慢沒了用武之地了。
而相親結婚的則不同,在一起前考慮的東西就很多,比如:這個人我是否看得對眼?我是否願意跟這個人生活一輩子?這個人是否會過日子?我們結婚是否能解決物質上的需求?這個人為人處世是否得當?等等。婚姻有太多的未知,如果只有愛,沒有其它的支撐,會使得婚姻負重前行,更何況,愛本身就是一個不穩定的東西。
由王鷗和劉愷威主演的《週末父母》裡有一段話,王鷗激動地對劉愷威說:“愛不愛管什麼用,你倒是愛我啊,你給我什麼了?我倒是也愛你,我又得到了什麼?我當初就應該找一個讓我和孩子都過得舒心的男人。”翻開評論看,許多已婚婦女紛紛留言贊同。婚前多向已婚人士取取經是一種很好的方法,不要因為被愛情衝昏頭腦而結婚,否則當愛情不如意,而現實又支撐不起時,婚姻就變成了愛情的墳墓。
自由戀愛結婚確實是神聖的,也是我們都很推崇的愛情模式,但是現實太殘酷,踏入婚姻殿堂之前,我們一定要為它披上一件防護外衣,做到三思而後行。戀愛不需要理由,但結婚一定需要理由。婚姻是賦予愛情的是一種責任,不要把它當成淘寶上買的一件衣服,不合適就退掉。尊重婚姻、尊重自己的生活。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獄,結婚需謹慎。
-
3 # 爆笑奇談
我認為相比較相親後結婚,還是自由戀愛的結婚比較好
我認為自由戀愛更能夠了解彼此,自由戀愛重相識到相知然後到相戀,這是一個相對比較漫長的過程,自由戀愛往往都是相互之間有了好感,才會開始交往,然後透過漫長的時間瞭解對方,覺得合適瞭然後才會結婚,而相親結婚,往往一開始就帶有很強的目的性,一開始就要先看家庭條件等等因素,在決定是否進一步的瞭解,相親比較理性,而自由戀愛比較感性,只要雙方父母同意,男女一見鍾情,那將有可能是速戰速決的愛情快餐。而自由戀愛卻不同了,它隨意性強,而且方向模糊。自由戀愛是為愛而戀愛,盡情地享受戀愛的美妙之處。
其實說白了相親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目的性很強,而自由戀愛體現的是對愛情的嚮往與追求。
回覆列表
相對而言,當然是透過自有戀愛結婚更好。自由戀愛的過程中,能夠更瞭解彼此,從相識到相知相愛的過程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回憶之一。
不過,我們也不能單純的說哪個好,哪個不好。因為結婚只是一時過程,我們更關心的長期婚後的生活怎樣。不管透過什麼方式後而結婚,擁有好的婚姻生活才是關鍵。至於你沒有相過親而你老公相過親,這個完全不能成為你膈應的理由,因為那些都是你們結婚之前的事情,婚姻的持續需要互相的包容和理解,並彼此尊重各自無法磨滅的過去,如果介意,那麼就不應該開始,選擇開始在一起,那麼過去的一切都應該忘懷,放眼未來是唯一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