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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海楊律師

    看到這樣的問題太扎心了。

    生完孩子不久,也是家庭矛盾的爆發期。

    夫妻小兩口身份的轉換還沒適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參與,人際關係又變的複雜起來。

    孩子小,覺多但醒的次數也多,哺乳期媽媽精力不濟,甚至抑鬱的不少。

    新爸爸工作忙,又要應付外邊和家裡的各種關係。

    這真是一部交響曲,只是這個交響曲都不在調上,親情無法改變,那麼遭殃的就是可以離婚的夫妻關係了。

    大家也許都沒有錯,只是缺乏了生活習慣磨合,缺乏身份轉換的提前適應,都是以愛的名義參與,結果適得其反,弄得雞飛狗跳,各自冤屈。也許大家都錯了,都太自私,都不會換個角度換個立場考慮問題。

    女人生孩子就是一面照妖鏡。離婚後怎麼樣,肯定有後悔的,有慶幸的。

    只是苦了孩子,從開始就得不到雙親共同的愛。

    婚姻法規定的很明確,兩週歲內孩子選擇上歸母親撫養,除非有女方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形以及女方同意由男方撫養的。

    生孩子不久離婚,如果一年內的,大都是協議離婚的,意味著,孩子的撫養權是協商處理的。法律規定分娩一年內,不允許男方起訴離婚,為的是保護好身體恢復期的產婦媽媽。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法律不管。

    從法律實踐看,大多數女性都選擇要孩子,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對孩子都是有深刻的感情的。少數部分,基於孃家人的勸慰,擔心以後再婚的負擔,有的女性本身就沒有工作,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做出了不直接撫養孩子的決定。

    有的男方,死命要孩子,尤其是男寶寶,有的甚至不惜把孩子藏起來,以為女的生了孩子就要跟他姓,跟他生活,不能帶走,女的只能一人走。女方因為見不到孩子變成了神經質。

    且行且珍惜吧。既然選擇了就不要後悔,只要心中有愛,前方就會有光!

  • 2 # kayden花子

    生孩子和家庭矛盾有什麼必然的聯絡嗎?家裡添丁不應該是一件開心的事嗎?婚姻裡出了問題,不要只盯著對方的缺點不放,不妨也看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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