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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知識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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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nny
作為一名長期和不動產打交道的小廝,絕對有權回答這個問題。
離婚後的房產如何析產,關鍵是根據離婚協議或者法律判決書的決定進行析產的。
所以說離婚的房產怎麼分配,就看這些資料上是怎麼判決的。
雖說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但是婚後加了女方的名字,此房屋就變成夫妻共同共有了,這時的產權已經發生轉移了。
第一、離婚協議的話,就是雙方自己協定財產的分配和分割,雙方在協議中寫明 。
第二、法律途徑的話,就是法院依據情況進行判決了,因為題目寫的並不明確,具體情況不知,所以無法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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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明的前途6
應相信法律,男方如婚前買房,全權屬於男方,半路上若加上女方名,如離婚先查原始資料,此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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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友律師團
房子屬於婚前全款購買,婚後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因為中國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現在房子已經加了女方的名字,那麼就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加上女方名字的行為,屬於是男方對女方的贈與。
所以雖然房子屬於男方婚前全款購買,但是由於贈與行為的成立,所以房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不想婚前房產變為共同財產,最好的方法是與另一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對於雙方的婚前財產進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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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魏紫濤律師
感謝您對北京得眾法律諮詢的關注,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提供法律服務。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婚前全款買的房,屬於男方個人婚前財產。但是如果婚後加了女方的名字的話,可按贈與處理,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離婚時份額一般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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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婚姻法律師姜威
婚前的房產,在婚後為了表達對對方的愛意,或者被對方強烈的要求,一方把婚前的房產加上了對方的名字,那這樣的房產,在離婚時該怎麼分?一人一半?
一、婚前房產為什麼要加上對方名字?曾經遇到一個案件,是男方過來諮詢的,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為第一次遇到在離婚案件中,男方會哭的這麼傷心的,男方是公務員,女方是教師,兩個人有一個女兒,在我們這邊,這樣的家庭都是小康的了,家庭條件非常不錯。
可是,不知道為啥,女方老是提出離婚,經常吵鬧,因為男方婚前有套房產,女方心裡感覺沒有安全感,採取各種方式逼迫男方加上名字,最終無奈男方把女方名字加在房產證上。讓人跌破眼鏡的是,加上女方名字後,不到一個月女方就去法院起訴離婚了。男方諮詢: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通常情況下,婚前房產加上對方的名字,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自願,為了表示對對方的愛,對於雙方感情的堅信,婚前房產的一方自願把房產加上對方的名字;第二個原因是被迫,甚至是對方提出結婚的一個條件,必須要把房產加上名字才願意結婚,否則,不願意結婚,另一方迫於無奈,只能同意,把對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
二、婚前房產加上另一方名字,有法律風險?最大的法律是離婚時,另一方也可以分割這套房產了,比如男方婚前有一套房產,婚後把女方的名字加在了房產證上,在離婚時,女方就可以分割這套房產了。因為根據合同法規定,這樣的行為屬於贈與,而對於不動產的贈與,在房管局過戶後就生效了,所以,贈與已經完成,無法撤銷了。
當然,離婚案件中,我看到有判決書對這樣的房產,不是判決一人一半份額,雖然,雙方在房產證上都有名字,而且雙方對於份額沒有特殊的約定,所以應該是一人一半,但是,有些法院考慮到,如果真的是一人一半的話,對於男方的確不利,因為男方為了婚姻能夠長久繼續下去,才把自己所有的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現在女方離婚分走一半房產,對於男方不公平,所以,判決女方可以少分一些份額。
但是,從法律上講,一旦房產加上了對方的名字,在離婚時,對方是可以分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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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產在婚後加名,是預設一人一半的,應該是共同共有。如果這樣的話,離婚女方也是有權要求分割房產的,因房產的特殊性,無法實物分割,可以作價補償對方。
無論是婚前全款還是貸款買房,婚後辦理了夫妻加名業務,不動產登記部門對於婚後房產的夫妻加名,就預設是雙方共同共有,分別佔一半份額。這種情況下,跟婚後買房基本沒有區別。當然,如果房產有貸款辦不了加名業務,也可以先辦理夫妻財產約定的公證,協議該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分別佔一半份額,等還清全部貸款,再去辦理加名業務,也是可以的。如果還清貸款了,對方反悔了,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持公證書可以向法院主張該房產的一半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