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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571550353587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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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該使用者已成仙F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私存數量較大的,會構成非法儲存爆炸物罪,所謂爆炸物,是指具有爆破性,一旦爆炸即對人身財產能造成較大殺傷力或破壞力的物品。造成人員傷亡的,會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
危險物品肇事罪,是指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由於過失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對於構成本罪的行為人,從司法實踐中案件情況看,主要是從事生產、保管、運輸和使用危險物品的職工、但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是任何公民。
因此,私存煙花爆竹是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以本罪處罰。
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後果特別嚴重,主要是指致多人傷亡的;或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的等。
擴充套件資料:
煙花爆竹的存放需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儲存倉庫,沒有經過審批程式儲存煙花爆竹,即非法行為。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五條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十七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經營場所和儲存倉庫。
2、有保管員、倉庫守護員。
回覆列表
違法存放爆竹依照治安管理條例可以對違法者處以沒收違禁品並對其口頭教育,治安罰款,數量巨大可以處以治安拘留,數量特別巨大的,可以依法提請公訴機關對其拘捕起訴到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