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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g和規範

    “愛、見、虜、僉、審、備、竄、與”可以做偏旁類推。例如“暖、規、擄、撿、嬸、憊、攛、嶼”等。“時、蠶、兒、個、谷、擊、潔、姜”不可做偏旁類推。

  • 2 # 使用者9866520236700

    《簡化字總表》的簡化主要有三種:

    一種是對俗體筆畫的“省簡”,比如「觀」、「備」、「關」、「質」、「總」、「驢」、「鐵」、「鍾」、「繼」、「覺」、「雞」、「鸞」等簡化字是從「覌」、「俻」、「関」、「貭」、「縂」、「馿」、「鉄」、「鈡」、「継」、「覚」、「鳮」、「鵉」等俗字演變而來。

    第二種是“省變”,大多是從草書中演變而來,比如訁[訁]、飠[飠]、糹[糹]、釒[釒]還有見、頁、貝、車、東、馬、魚、咼、當、韋、書、長、門、鳥、烏、專、盡、為、壽、會等字及其類推簡化字。“糸”字是個部首字,作左偏旁時港臺通行字型改為“么”下加三點變作“糹”,大陸簡體為“糹”(俗稱“絞絲旁”)。糸部漢字的本意均與絲線、紡織、布匹有關,例如“絲”、“線”、“經”、“綁”、“紋”、“紛”、“絞”、“系”、“緊”、“絮”、“累”、“繁”、“紊”、“紫”等等。在草書中就有寫作今天的“糹”旁這種形式,所以現在帶“糹”字旁的字就都用簡體“糹”來表示了。注:言、食、糸、金一般只作左旁時簡化,訁、飠、糹、釒一般只能用於左偏旁(“辯”、“罰”、“辮”、“絲”、“銜”等字亦簡化,但“信”、“誓”、“燮”、“飧”、“餐”、“系”、“絮”、“紫”、“淦”、“鎜”、“鏖”、“鑫”等字不簡化)。

    第三種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稻榖的榖和山谷的谷,本來是兩個字,而為了省略筆畫,就統一用筆畫少的“谷”替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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