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規劃法》,城鎮規劃管理實行由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制度,簡稱"一書兩證"。一書兩證即:《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統稱為一書兩證。(一書)《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
①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建設專案選址的法定憑證。
②是土地部門提供土地,計劃部門專案立項的依據。
③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請批准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核發的選址意見書.(兩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專案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核發的目的: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核發的目的: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城市規劃法》,城鎮規劃管理實行由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制度,簡稱"一書兩證"。一書兩證即:《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統稱為一書兩證。(一書)《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
①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建設專案選址的法定憑證。
②是土地部門提供土地,計劃部門專案立項的依據。
③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請批准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核發的選址意見書.(兩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專案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核發的目的: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核發的目的: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