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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34480330140

    我也仔細回憶了一下,五六個前男友,只有一個分手後從未主動聯絡我。

    從分手到聯絡我,最短的是兩三個月,最長的是兩三年。

    可把老子嚇死了,突然有人加,竟然是三年前的男朋友。我對前男友這種生物本能地排斥和抗拒,視戀愛時間的長短和當時喜歡的程度,待遇最差的是發現是前男友了,直接拉黑,一句廢話不想多聊。

    基本上聊到這兒就給聊死了。吃個屁。所有聯絡我的前男友都會在寒暄幾個回合之後約我吃飯,而且他們的感情狀態大多是戀愛中!只有一個是單身的。

    約前女友吃飯是個什麼神仙操作?我們以前睡過好嗎!男的女的心裡都清楚,以前睡過的男女再一見面,很容易再睡在一起的好嗎!

    我如果重新認識一個男孩子,他為了睡我是要付出很大成本的你知道嗎?他要在我面前散發魅力,我們要聊很多天瞭解彼此,互相講很多有趣的故事,擦出愛情的小火花。他還要帶我去吃好吃的,帶我去看電影看話劇看藝術展,送我一個別出心裁的禮物。在某一天他送我回家的時候,我終於邀請他進來坐坐,他才可以睡到我好嗎?

    最重要的是,他從未使我傷心。

    可是你呢?我親愛的小寶貝?

    我那些默默哭泣的夜晚彷彿與你無關。

    我們的詩詞歌賦人生理想也早就在初識的時候聊完了。

    只剩一地雞毛。

    有那麼多依然美好的令人期待的女孩子你可以去聊,可以去約她們吃飯睡覺,你不去。因為你知道前女友是最簡單便捷能約出來的女孩。

    對不起噢,睡我必須得經過戀愛流程。對你沒興趣,不想睡,拉黑,拜拜。

    噴子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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