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制足球比賽規則: 一、比賽場地 長度:最長75米,最短45米; 寬度:最長56米,最短28米。 在比賽場地內,禁區是以9米為半徑向場內畫一弧線與門柱兩邊的球門線相連的區域。點球點距球門線中點垂直距離為8米。中圈是以球場中心為中心半徑為9米的圓。 二、隊員人數 一場比賽應由兩隊參加,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於8人,其中必須有1人為守門員。如果比賽前任何一隊隊員少於5人或在比賽中隊員被罰出場致使場內隊員少於5人時,該場比賽隊員少的隊為棄權,對方2:0勝,如對方淨勝球數超過2個,則按實際比分計。每場比賽准許換三個人。 三、隊員裝備 運動員上場不準穿鋼釘球鞋,隊員服裝統一,號碼必須固定,隊長戴袖標。 四、比賽時間 1、某隊遲到5分鐘以上按自動棄權處理,本場裁判有權判該隊本場比賽0:2失敗。 2、比賽時間分為兩個30分鐘相等的半場。在每半場比賽因各種原因損失的所有時間應被扣除。在每 半場比賽結束時,如因執行罰點球,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罰完點球為止。 3、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4、半決賽及決賽,若在比賽時間內不能決出勝負,立即進行點球決戰。 五、犯規與不正當行為 裁判員認為,如果隊員草率地、魯莽地或使用過分的力量在雙方進行爭搶或對方隊員控制球時實施剷搶,被視為嚴重犯規,判給對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據犯規嚴重情況給予黃牌警告或罰出場。這條規則是和十一人制規則最大的區別,說明七人制足球對於不論從各方向進行的剷球只要動作過大、力量過分都進行判罰。原則上不允許剷搶。 六、任意球、點球、角球、球門球、界外球、越位 (一)任意球 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兩種,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門得分,間接任意球直接入門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門前碰對方或本方隊員進門可算得分。 罰球程式: 1、將球放定在犯規地點。 2、對方隊員距球到少8米。 3、球被觸動後即算比賽開始。 罰則: 1、球在踢出前對方進入距球9米以內,裁判員應該罰球延至符合規則規定後再開出,對進入9米內的對方球員給予警告。 2、球踢出後沒有碰到本方隊員或對方隊員、踢任意球者再次觸球示為重踢,判給對方在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3、裁判員認為,罰球隊員有意拖延比賽時間,可出黃牌,並判對方在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4、在本方禁區內踢任意球,球要出罰球區比賽才算開始。在對方罰球區內踢任意球,球應放在距犯規地點最近的罰球區線上進行。 (二)點球 罰球點球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 (三)界外球 當球的整體從地面或空中越過邊線後,應由球出界前最後觸球的對方在球出界處踢界外球恢復比賽。擲界外球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擲界外球直接進門不算得分。 (四)球門球 罰球門球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 (五)角球 罰角球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 (六)越位 越位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 七、紀律及處罰條例 8人制足球賽的戰術 1、在比賽中發生打架或對裁判、對方球員恐嚇的球員或領隊,按情節嚴重給予處罰,嚴重者取消本次賽會比賽資格。球員個別打架,立即被出示紅牌。雙方球員打群架,比賽立即結束,本場比賽無成績,各記零分。 2、在比賽中,如對裁判執法不滿可於賽後及時照會仲裁委員會,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動。 3、領紅牌或同場兩張黃牌者須自動停賽一場。 4、球隊要在比賽前10分鐘到場,球隊負責人在比賽前5分鐘要將參賽證交由當值裁判核對。 5、賽會有權保留修訂賽例之權利,不另行通知。 6、參加之球隊及領隊負責人對以上之規定必需在賽前承諾一切責任。 八、互踢球點球決勝的規定(淘汰制點球決勝辦法). 互踢球點球程式: 1、由比賽結束時場上的各5員全部輪流踢。在踢滿5次前,有一方已明顯超過另一方時,比賽結束,進球多的隊勝。 2、踢完第一輪尚未決出勝負的,繼續,由場上隊員輪流踢,在踢球次數相同的情況下,誰進球多誰勝(不用踢滿5次)。
8人制足球比賽規則: 一、比賽場地 長度:最長75米,最短45米; 寬度:最長56米,最短28米。 在比賽場地內,禁區是以9米為半徑向場內畫一弧線與門柱兩邊的球門線相連的區域。點球點距球門線中點垂直距離為8米。中圈是以球場中心為中心半徑為9米的圓。 二、隊員人數 一場比賽應由兩隊參加,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於8人,其中必須有1人為守門員。如果比賽前任何一隊隊員少於5人或在比賽中隊員被罰出場致使場內隊員少於5人時,該場比賽隊員少的隊為棄權,對方2:0勝,如對方淨勝球數超過2個,則按實際比分計。每場比賽准許換三個人。 三、隊員裝備 運動員上場不準穿鋼釘球鞋,隊員服裝統一,號碼必須固定,隊長戴袖標。 四、比賽時間 1、某隊遲到5分鐘以上按自動棄權處理,本場裁判有權判該隊本場比賽0:2失敗。 2、比賽時間分為兩個30分鐘相等的半場。在每半場比賽因各種原因損失的所有時間應被扣除。在每 半場比賽結束時,如因執行罰點球,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罰完點球為止。 3、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4、半決賽及決賽,若在比賽時間內不能決出勝負,立即進行點球決戰。 五、犯規與不正當行為 裁判員認為,如果隊員草率地、魯莽地或使用過分的力量在雙方進行爭搶或對方隊員控制球時實施剷搶,被視為嚴重犯規,判給對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據犯規嚴重情況給予黃牌警告或罰出場。這條規則是和十一人制規則最大的區別,說明七人制足球對於不論從各方向進行的剷球只要動作過大、力量過分都進行判罰。原則上不允許剷搶。 六、任意球、點球、角球、球門球、界外球、越位 (一)任意球 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兩種,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門得分,間接任意球直接入門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門前碰對方或本方隊員進門可算得分。 罰球程式: 1、將球放定在犯規地點。 2、對方隊員距球到少8米。 3、球被觸動後即算比賽開始。 罰則: 1、球在踢出前對方進入距球9米以內,裁判員應該罰球延至符合規則規定後再開出,對進入9米內的對方球員給予警告。 2、球踢出後沒有碰到本方隊員或對方隊員、踢任意球者再次觸球示為重踢,判給對方在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3、裁判員認為,罰球隊員有意拖延比賽時間,可出黃牌,並判對方在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4、在本方禁區內踢任意球,球要出罰球區比賽才算開始。在對方罰球區內踢任意球,球應放在距犯規地點最近的罰球區線上進行。 (二)點球 罰球點球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 (三)界外球 當球的整體從地面或空中越過邊線後,應由球出界前最後觸球的對方在球出界處踢界外球恢復比賽。擲界外球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擲界外球直接進門不算得分。 (四)球門球 罰球門球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 (五)角球 罰角球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 (六)越位 越位規則同十一人制比賽規則。 七、紀律及處罰條例 8人制足球賽的戰術 1、在比賽中發生打架或對裁判、對方球員恐嚇的球員或領隊,按情節嚴重給予處罰,嚴重者取消本次賽會比賽資格。球員個別打架,立即被出示紅牌。雙方球員打群架,比賽立即結束,本場比賽無成績,各記零分。 2、在比賽中,如對裁判執法不滿可於賽後及時照會仲裁委員會,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動。 3、領紅牌或同場兩張黃牌者須自動停賽一場。 4、球隊要在比賽前10分鐘到場,球隊負責人在比賽前5分鐘要將參賽證交由當值裁判核對。 5、賽會有權保留修訂賽例之權利,不另行通知。 6、參加之球隊及領隊負責人對以上之規定必需在賽前承諾一切責任。 八、互踢球點球決勝的規定(淘汰制點球決勝辦法). 互踢球點球程式: 1、由比賽結束時場上的各5員全部輪流踢。在踢滿5次前,有一方已明顯超過另一方時,比賽結束,進球多的隊勝。 2、踢完第一輪尚未決出勝負的,繼續,由場上隊員輪流踢,在踢球次數相同的情況下,誰進球多誰勝(不用踢滿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