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禹成淼淼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如果你生活尚可,對方境遇不佳,可以在經濟和物質上給予資助,總要對方拿的用的心安理得。兩個人之間的事,你懂的。。。

    如果你有了另一個她,或對方有了另一個他,那麼這種來往能免則免,除非雪中必須要你送炭;要時刻謹記不要讓過去的一段感情,對現在的人造成傷害,哪怕人家不言語,不代表心裡沒疙瘩,人世修行,要望前看,莫時時念著回頭望。哪怕因為當初說過的一些話,你覺得是承諾,或許時過境遷,會變成別人的負擔。

    最後,要知巫山之外仍有云,滄海橫流,天涯路遠。。。陪伴在你身邊的人,才是值得珍惜呵護的那個。

  • 2 # 許昌胖超

    言情劇看多了吧?

    既然愛就不要分開,既然分開了,還有這樣的想法?過家家呢?

    已經成年人,要有自己的想法,要有自己的思維和處理方式。

    如果說分手了,每個月給她點零花錢,可以想象一下你再有女朋友的時候假如又分手了呢?(對不起,我笑會)

    不要異想天開,找個女朋友不是多大的事,像你這樣為了一句話實現諾言的不多,可以看出你是個重情義,知性感的好男人,能對說過的話負責任,但是得看是什麼事。分什麼事。

    分析一下事情發生後的更深層的解決方式。

    真是藥可以亂吃,話不可以亂說呀

  • 3 # 源遠永遠流長

    荒唐!可能嗎?!既然是前女友,人家還有可能收他錢嗎?既然是前女友,還打什麼錢?腦子進水了吧一諾千金,這種諾一文不值

  • 4 # 聳聳的

    這個問題要看是誰選擇放棄誰了。

    作為男人,如果是我選擇放棄自己愛的姑娘,那麼我是願意給她打錢的

    這不是高尚不高尚的問題。

    如果是我選擇離開她,那麼作為男人我如果說承諾要養她一輩子。那麼必須她打錢打生活費呀。

    但是這個社會作為男人,打工其實是剩不下錢的。

    因為不管你怎麼省錢,你這邊沒花錢,別的地方也會把錢花掉的。

    這就是存錢難的問題,好比愛一個人很難是同樣的道理。

    但是如果自己承諾養她一輩子,可是她選擇離開我了,那麼我肯定是沒有必要履行這個承諾的。

    因為你選擇離開我,說明陪伴你一生的那個男人不是我,所以我是不用履行自己的承諾的。

    作為男人我可以良心的回答。

    如果一個姑娘離開你了,你還願意給她打錢。實現你曾經的承諾,說我養你一輩子。

    我相信100個男人,90個以上做不到這一點,除非他錢太多,多到沒地方了。

    但如果我說了要養她一輩子,而我選擇了離開,那麼我肯定是要對自己的承諾負責的,但一些生活費給她也是應該的。

    畢竟是自己辜負了他,不是他辜負了我。

    男人承諾了我養你一輩子,可是最後我現在離開你了,那麼我肯定是要給你一些補償的。愧疚的心用錢來彌補,只能這樣了。

    可是問題如果是你選擇離開我,很抱歉,我做不到履行這樣的承諾。

    如果我說我做得到,我養你一輩子的承諾,我每個月都給她打錢。,,,那麼我相信大家一定都會說我虛偽的。,,對呀,我還真的是做不到,所以我實話實說,我認為這件事情上沒有必要欺騙別人。

    如果她還單身,那麼我還是願意的,雖然分手了,我還是願意給她打的生活。

    但是如果人家有男朋友了,或者都要結婚了。誰還會去履行自己的承諾給她打生活費。

    這樣的男人如果說非要有那麼1000多,可能就只有5個男人願意這樣做。

    但是如果她還是單身的話,那就不一樣了。我相信至少還是有300個這樣的人。願意履行自己的承諾,對自己曾經說過要養她一輩子的姑娘打生活費。

    朱姐,我這裡說的是女人選擇離開男人的情況下,分手的情況下。如果這個姑娘還是單身的話,1000個人中還是有300個人願意這樣對自己喜歡的姑娘的。

    我也是願意的,如果她單身。如果她有男朋友了,你把錢給她花,可能人家會和她的男朋友一起花你的錢。

    想想這畫面,我都不知道怎麼形容,還是算了,不要說了,

    這樣出類拔萃的男人,我不是,真不是。

    有這樣情操的人,一定不是人是神仙。

  • 5 # 殷承興

    我認為說到愛情,就不能談錢,愛情是一種神聖而高貴的精神追求,如果加入金錢,也就有了責任。話人人都可以說,而責任不是‘一句話養你一輩子’就可以承擔的。有的人心中相愛,卻無力承擔愛的物質付出,有的人可以承擔愛的物質付出卻不一定心裡永遠在愛。

    追本溯源,人因為有了意識所以才會有情感,而不是單純的繁衍本能。人的一生變幻莫測,誰又能真正的做到不忘初心呢!

  • 6 # 紅塵任他淒涼

    現實一點的話,我不會那樣做。

    即使我當初承諾了養她一輩子,前提條件是她是我的女人。愛情雖說是付出,但也是索取。我們需要索取的可能是每天回家能看到她的會心一笑,可能是身心疲憊的時候她的一句關愛。這些都是愛情裡的需求吧,雖不是物質,但沒有這些,起碼之剩下單方面的付出。如果她已為人妻,這件事就更不需要做了,畢竟還有人更名正言順的去養她。愛情即使卑微,但也要自尊。

  • 7 # 一葉紅楓原創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的;雖說兩人相好時間承諾也好誓言也吧,都沒必要再打錢到她的卡上,我們從人意道德上講,她成為別人的新娘,也沒必要再去分手前的承諾,人家有老公有她自已的家,也就沒有必要再去糾纏,有時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會把你當作第三者來聲討,嚴重時會遭到拳腳襲擊。不論從哪方面來講,放開放下才是最好的選擇!

    假如你愛她就應該給她分手的自由!從此不再糾纏不再去打擾她的生活才是最好選擇!

  • 8 # 山野菜煎餃124

    不會的……你給前女友打錢,對現女友或者以後的媳婦來說,算什麼?相愛的時候,我可以養你一輩子。不相愛了……還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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