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軍事加油點
-
2 # 使用者3296806220335
因為對於賣出方,只能收權利金,對於賣出看漲期權來說
價值下跌時收益確定,並不能起到對沖風險的作用
價格上漲時只有義務沒有權利,風險也沒有被鎖定。
但如果構成組合時,就可能出現鎖定的情況,就可以作為套期工具了
因為對於賣出方,只能收權利金,對於賣出看漲期權來說
價值下跌時收益確定,並不能起到對沖風險的作用
價格上漲時只有義務沒有權利,風險也沒有被鎖定。
但如果構成組合時,就可能出現鎖定的情況,就可以作為套期工具了
期權是套期工具的一種,套期工具除了期權還有其他的工具。 套期工具,通常是企業指定的衍生工具,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的預期可以抵銷被套期專案的公允價值和現金流量的變動。 套期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以及具有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一種以上特徵的工具。例如,企業為規避庫存銅品價格下跌的風險,可以透過賣出一定數量銅品的期貨合同實現,其中,賣出銅品的期貨合同即是套期工具。 衍生工具如無法有效地降低被套期專案的風險,不能作為套期工具。例如,對於利率上下限期權或由一項發行的期權和一項購入的期權組成的期權,其實質相當於企業發行一項期權的(即企業收取了淨期權費),不能將其指定為套期工具。非衍生金融資產或非衍生金融負債不能作為套期工具,但被套期風險為外匯風險的除外。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