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包括哪些?
一、綜合管理
小區規劃紅線範圍內,涉及共用財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1、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每年一次對房屋及設施裝置進行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3、白天有專職管理員接待住戶,處理服務範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諮詢和投訴;夜間有人值班,處理急迫性報修,水、電等急迫性報修半小時內到現場;
4、協助召開業主大會並配合其運作;
5、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標準完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齊全;
6、與業主簽定物業服務合同等手續;公開服務標準、收費依據及標準;
7、應用計算機系統對業主及房產檔案、物業管理服務及收費情況進行管理;
8、全體員工統一著裝,佩帶有相片胸卡,持證上崗;
9、每年進行一次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徵求意見使用者不低於總戶數80%。
10、建立起應對各種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和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能隨時投入執行。
二、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一般應包括的範圍的內容為準;不包括另行收費的裝置設施,如電梯、水泵、暖氣等裝置確保居住小區內樓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基本市政設施的正常使用執行和小修養護,包括:
1、樓房及小區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養護和小修,執行《房屋及其裝置小修服務標準》;
2、保證護欄、圍牆、小品、桌、椅、樓道燈、綠化設施等公共設施、裝置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動場地達到基本平整,邊溝涵洞通暢;
3、確保雨水、汙水管道保持通暢,定期清淘化糞池、雨水井,相關設施無破損;
4、負責小區智慧化設施的日常執行維護;
5、定期清洗外牆。
三、綠化小區規劃紅線範圍內的中心綠地和房前、屋後,道路兩側區間綠地
按園林局規定的《二級養護標準》養護。
四、保潔
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維護和保持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衛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範圍;
2、設定垃圾集納地點,並每日將服務範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樓、站,對垃圾(專用)樓、站、箱、道、桶及垃圾進行管理;
3、每日對保潔服務範圍內的區域進行一次清掃,做到服務範圍內無廢棄雜物;
4、對樓梯間、門廳、電梯間、走廊等的門、窗、樓梯扶手、欄杆、牆壁等,進行一週一次清掃;
5、按政府有關規定向服務範圍內噴灑、投放滅鼠藥、消毒劑、除蟲劑;
6、在雨、雪天氣應及時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進行清掃。
7、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維護
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和公共財產的看管,包括:
1、相對封閉:做到小區主要出入口晝夜有專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2、維護交通秩序:包括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的行駛方向、速度、臨時停放位置進行管理,保持車輛行駛通暢;
3、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箅子、小品、花、草、樹木、果實等;
4、夜間對服務範圍內重點部位、道路進行不少於一次的防範檢查和巡邏,巡邏不少於2人,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5、有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處置預案;發生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報警和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六、停車管理
1、有健全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存車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對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出門憑證放行;
3、保證停車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預案;
4、長期存放的,應簽訂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七、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責任制及火災消防預案;
2、消防設施有明顯標誌,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和維護;
3、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協助消防人員疏散、救助人員等。
八、高壓供水養護、執行、維修
1、保證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處置預案;
2、水箱蓋上鎖並定期清洗消毒,確保水質合格;
3、維修服務標準執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檔案規定。
4、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加強對供水系統的消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高壓水泵機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電梯養護、執行、維護
1、主梯6:00-24:00不間斷執行,0:00-6:00呼叫執行,電梯工夜間值班,並在候梯廳公佈呼叫電話或房號。凡是樓層中設有電梯門的,均須開啟載客;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點-8點、17點-19點與主梯同時執行;
3、主梯維修時,有備用梯的,用備用梯執行,無備用梯的,屬急迫性維修的,應在30分鐘內搶修完工,其它維修應於23點至次日5點以內完工;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 維修服務標準執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檔案規定。
4、一旦發生電梯停電關人、夾人等危險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救助。
十、裝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
2、查驗業主裝修方案,與業主、施工單位簽定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業主裝修注意事項;
3、裝修期間,對裝修現場進行巡視與檢查,嚴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對進出小區的裝修車輛、裝修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調解因裝修引發的鄰里糾紛;
4、業主裝修結束後,應進行檢查。對違反裝修協議的要進行處理,問題嚴重的報行政管理部門;
5、及時清運裝修垃圾,集中堆放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包括哪些?
一、綜合管理
小區規劃紅線範圍內,涉及共用財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1、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每年一次對房屋及設施裝置進行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3、白天有專職管理員接待住戶,處理服務範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諮詢和投訴;夜間有人值班,處理急迫性報修,水、電等急迫性報修半小時內到現場;
4、協助召開業主大會並配合其運作;
5、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標準完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齊全;
6、與業主簽定物業服務合同等手續;公開服務標準、收費依據及標準;
7、應用計算機系統對業主及房產檔案、物業管理服務及收費情況進行管理;
8、全體員工統一著裝,佩帶有相片胸卡,持證上崗;
9、每年進行一次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徵求意見使用者不低於總戶數80%。
10、建立起應對各種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和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能隨時投入執行。
二、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一般應包括的範圍的內容為準;不包括另行收費的裝置設施,如電梯、水泵、暖氣等裝置確保居住小區內樓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基本市政設施的正常使用執行和小修養護,包括:
1、樓房及小區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養護和小修,執行《房屋及其裝置小修服務標準》;
2、保證護欄、圍牆、小品、桌、椅、樓道燈、綠化設施等公共設施、裝置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動場地達到基本平整,邊溝涵洞通暢;
3、確保雨水、汙水管道保持通暢,定期清淘化糞池、雨水井,相關設施無破損;
4、負責小區智慧化設施的日常執行維護;
5、定期清洗外牆。
三、綠化小區規劃紅線範圍內的中心綠地和房前、屋後,道路兩側區間綠地
按園林局規定的《二級養護標準》養護。
四、保潔
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維護和保持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衛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範圍;
2、設定垃圾集納地點,並每日將服務範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樓、站,對垃圾(專用)樓、站、箱、道、桶及垃圾進行管理;
3、每日對保潔服務範圍內的區域進行一次清掃,做到服務範圍內無廢棄雜物;
4、對樓梯間、門廳、電梯間、走廊等的門、窗、樓梯扶手、欄杆、牆壁等,進行一週一次清掃;
5、按政府有關規定向服務範圍內噴灑、投放滅鼠藥、消毒劑、除蟲劑;
6、在雨、雪天氣應及時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進行清掃。
7、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維護
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和公共財產的看管,包括:
1、相對封閉:做到小區主要出入口晝夜有專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2、維護交通秩序:包括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的行駛方向、速度、臨時停放位置進行管理,保持車輛行駛通暢;
3、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箅子、小品、花、草、樹木、果實等;
4、夜間對服務範圍內重點部位、道路進行不少於一次的防範檢查和巡邏,巡邏不少於2人,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5、有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處置預案;發生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報警和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六、停車管理
1、有健全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存車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對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出門憑證放行;
3、保證停車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預案;
4、長期存放的,應簽訂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七、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責任制及火災消防預案;
2、消防設施有明顯標誌,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和維護;
3、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協助消防人員疏散、救助人員等。
八、高壓供水養護、執行、維修
1、保證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處置預案;
2、水箱蓋上鎖並定期清洗消毒,確保水質合格;
3、維修服務標準執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檔案規定。
4、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加強對供水系統的消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高壓水泵機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電梯養護、執行、維護
1、主梯6:00-24:00不間斷執行,0:00-6:00呼叫執行,電梯工夜間值班,並在候梯廳公佈呼叫電話或房號。凡是樓層中設有電梯門的,均須開啟載客;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點-8點、17點-19點與主梯同時執行;
3、主梯維修時,有備用梯的,用備用梯執行,無備用梯的,屬急迫性維修的,應在30分鐘內搶修完工,其它維修應於23點至次日5點以內完工;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 維修服務標準執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檔案規定。
4、一旦發生電梯停電關人、夾人等危險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救助。
十、裝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
2、查驗業主裝修方案,與業主、施工單位簽定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業主裝修注意事項;
3、裝修期間,對裝修現場進行巡視與檢查,嚴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對進出小區的裝修車輛、裝修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調解因裝修引發的鄰里糾紛;
4、業主裝修結束後,應進行檢查。對違反裝修協議的要進行處理,問題嚴重的報行政管理部門;
5、及時清運裝修垃圾,集中堆放時間不得超過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