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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學書法也已二十多年了,對書法與寫字的區別始終沒搞懂,我也在網上看過許多這類分析寫字與書法區別的文章,但真正讓人眼前一亮,看完讓人毫無疑問又心悅誠服的文章還真沒看到,我說說我最大的困惑吧,按現在的藝術觀點來看古代許多精典作品都只能歸為寫字而不是書法範疇了,比如工整的唐楷和工整的唐人寫經等等,這顯然又是不對的,為什麼會造成這種既是書法又不是書法的矛盾現象呢?難道藝術是沒有固定標準的,隨時代變化其含義也不斷變化?期待高人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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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汶水才子

    一是理解好寫字與書法的定位。寫漢字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我們只是寫漢字,把漢字寫清楚,不討論錯字或錯別字還是東倒西歪、比例失調的字,只要讓人識別即可,這是寫字廣義的概念,體現出的是反映書寫者的技術。另一種寫字在把字寫清楚、規範的基礎上還要表現字的美,讓人能夠欣賞,符合一定的法度,到了這個層次的書寫就成“書法”了,可以提高到中國書法藝術層面上進行認知、欣賞和探討。

    二是把握好寫字與寫書法的關係。華人歷來重視寫字,很多讀書人或專心練過字的人都寫出一手好字。好字表現出來書寫者的修養,還表示對觀看者的尊重。所以說,寫好字,從實用的起點上說也很重要,寫好書法學好中國文化這也是我們必須具備的藝術修養。

    寫字要準確,讓人認識,便於交流或記載某些事件。書法就是把書寫變成藝術,透過書寫技法,表現出來文化觀念、藝術境界的水平。這裡說書寫技法,可以包括筆法、字法和章法。寫好書法,必須練習筆法,由筆法到字法再到章法,才能創作出一幅精美的書法作品。當然,有了這些技法還要培養書法修養,全面的文化藝術修養。技法是用目和手得到的,修養則用心和豐富的知識換來的。書法之美是一見可知的,即使一字不識也會被書法家本身之美所吸引。依據美學原理,凡是美的都能引起欣賞者愉快的感覺。很多事物執行都有美的軌跡或留下美的痕跡,如流星天空劃過,江河流行大地,天上行雲變化都會留軌跡,這一切都給書法以啟示。欣賞書法也是欣賞古人的心跡,欣賞一個時代的書法也在欣賞那個時代人的心跡。

  • 2 # 唐聖寶

    謝謝邀請。可以這麼理解,你如果是個裁縫,在家裡做衣服,那叫裁剪,如果衣服拿去巴黎展示,你裁的衣服就是藝術品。所以,書法那是拿上臺面,寫字也可以是書法,再打個比方,民間寫對聯的,過年寫個對聯,別人就說這是寫的對聯,如果對聯拿去展覽,這對聯就是藝術,就是書法。其實根本性沒多少差別。但往往有很大的差異性。因為,書法這個詞是叫的很高的名詞。書協的人會稱作書法家,沒有寫字家,但其實也是寫字家。換湯不換藥,看怎麼理解。

  • 3 # 123細柳

    標準不同,寫字寫的好看就行,這是寫字的標準。書法的標準講得法,講用筆,提得起筆是為得法,用筆如印印泥,用筆如錐劃沙,書法的筆畫講究起筆峰巒,行筆如屋漏之痕,殺筆存結如待放之蕾。

  • 4 # 翰墨書道

    寫字和書法首先追求的初級目標就不同。一個是為了使用,一個是為了藝術化得書寫。目標不同結果自然有非常大的區別。早說寫字一般都是無意識書法藝術狀態下的的學習,是被動的,而書法則相反,是有意識的自覺的追求藝術性的學習書寫。前者的學習基本上是不需要分析的,近憑藉走馬觀花式的無意識學習,書法的一點一畫都都是自覺的主動的追求,而且一點一畫都是有源的,有師承的,這就是他們的區別。因此寫字多隨意,憑感覺而為之,書法筆筆有法度,乃為心畫,字字需要長時間的學習和打磨,才能精益求精。故書法有功夫,寫字沒有功夫。

    書法是要研究書寫的技法的,而寫字只要求基本的書寫規則符號書寫漢字的基本規則即可。因此,書法比寫字要複雜許多。從藝術性來說,書法藝術性高於實用性,二者兼有,寫字實用魏蜀吳兼藝術性。因此從理論上說他們是兩個概念。一般情況下的解釋也不一樣:

    寫字是人類表達思想的原始的基本方式之一。也指明代職司抄寫的低階官員、古埃及為人寫信的人。

    書法,是中國及深受中國文化影響過的周邊國家和地區特有的一種文字美的藝術表現形式,是中國漢字特有的一種傳統藝術。書法是按照文字特點及其含義,以其書體筆法、結構和章法書寫,使之成為富有美感的藝術作品。

    也有將寫字和書法混為一談的,實際,廣義上的書法,也包括寫字,寫也包含書法。這是一種大眾化推廣書法藝術,普及書法藝術的說法,實質上,寫字和書法是有很多區別的,最明顯的是,寫字不需要專門的臨摹字帖學習 ,書法則是必須進行專門的臨摹學習和鍛鍊,甚至需要一生的臨摹學習。這個問題,在古代毛筆工具書寫時代,的區別較小,現代工具多元情況下,拉開實用性和藝術性的距離。

  • 5 # 千年蘭亭

    寫字與書法,在古人那裡似乎沒有區別,古人的一些信札,現在都被看作書法。而今人的書法,在古人眼裡不過是寫字而已。

    開個玩笑。

    書法也是寫字,但與日常的書寫不同。實用書寫以規範整潔為第一要素,不必過多藝術追求,其具體要求是規範性和美觀性。

    而書法的基本要求是在實用書寫的基礎上,有更多法度、技巧、風格和神韻的講究與追求。

    二者的區別在於:寫字可以模式化,書法必須神氣骨血肉一應俱全。寫字注重文字元號的記詞功能,書法既有記詞功能,又有特殊的藝術審美功能。

  • 6 # 快樂書法

    寫字和書法到底有什麼區別,確實是一個難以一眼看明白,一句話說清楚的問題。

    我的理解和認識是這樣的:

    寫字是把漢字按一定的規範寫“對”了;

    書法是把漢字按一定的法度寫“美”了。

    先說寫字。

    比如古代的書吏,是為政府機關抄寫檔案,文書的,他們的字絕對符合規範,書寫頁面整潔合規,為了書寫效率,字形上橫平豎直,筆法上簡潔一致,墨色上首尾一致;章法上要按照規範的平闕式,遇到老皇帝,皇帝,新皇帝,高一級衙門,高一級官員,都要另起一行,高出一個到兩個字書寫。如此而已。

    即使抄寫聖旨,也是如此。

    古代科舉的臺閣體,有名的“烏,光,亮”,筆畫一樣粗,字形一樣大,墨色一樣黑。

    這兩種字,都是過去寫的最好的,最準確 ,最規範的,也是很漂亮的,很美的,但是千篇一律,和現代的印刷體的功用沒有區別的。關鍵是按一定的規範寫“對”了,就Ok。

    如果把寫成規範的,漂亮的毛筆字算書法的話,過去的皇帝,大臣,地方官員,書吏,累加起來計算,那中國古代的書法家幾個億都不止。

    書法就和寫字完全不同了。

    書法有四大法:筆法,結構,墨法,章法。

    這四大法的原則就一個字:“變”!

    筆法上,“法”與“度”相隨,在起筆,行筆,收筆和轉折必守的“三過其筆”的,有“法”的原則前提下,“法”必人人守之,“度”的變化則因人而異,因篇而異,因字而異,變化無窮。

    結構上,橫不真平,豎不真直,同篇同字不同形,連相同的偏旁部首都忌雷同。大小,長短,粗細,正斜,收放,聚散等對比關係的“法”與“度”的不同變化更是無窮無盡。

    章法上,全篇的謀篇佈局,空間留白;區域性的行距疏密,曲直,字組的置入,字矩的大小,極盡變化。僅僅看古代名家的書信手札,都不是信手而為,幾乎每件作品的章法佈局,都是匠心經營,都不雷同。

    墨法上,“重若崩雲,輕如蟬翼”的說法,從東漢就有。只是遠古的書法早已滅失,近代的絕大多數人也無緣親見。僅從現在的鐳射印刷本看,如《祭侄文稿》等等存世墨跡,其墨色變化,讓人感受良深。僅僅墨色變化這一個面,只要水平超拔者,就能立家名世。如著名的蘇軾的黑亮如小兒目睛,王鐸的漲墨,董其昌的淡墨,林散之的宿墨等。

    “變”的最終目的和結果也是一個字:“美”。

    有清健秀麗的美,有端莊嚴正的美,有雄渾大氣的美,有散淡疏朗的美,有質拙蒼老的美,有強悍霸氣的美,有婉約嫻雅的美,有生拗野逸的美,有亂頭粗服的美,有精緻優雅的美。美的風格,多到不可勝數。

    這就是中國書法代代相傳,繩繩弗替的魅力所在。

    寫字和書法,如果按“法”字和“變”字來看,就好分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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