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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美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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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徽州的紅豆杉
一、臺灣的親人,並不一定是真的親人,而且臺灣人大多都看不起我們大陸人,我們沒必要自討沒趣;如果不是嫡親的兄弟姐妹,不見也罷,俗話說“一代親二代表三代不見了”。二、公安部門的內部區域網上有一個“全華人口資訊查詢系統”,輸入姓名、地區、年齡段等資訊,很快就可以查到,簡單得很。溫馨提示,最好找一個級別比較高一點的警察幫忙查詢,因為警察上網的“數字證書”是有級別區分的,越高越好。
臺灣在1995年首次透過"個人資料保護法",到2015年,個資法又歷經四次修法,在這多次修法以後,間接影響到的一件事情,就是尋親變得困難了!
在個資法頒佈、修訂以前,想要尋人、尋親,無論是在臺灣自己的親人、關係人、或是遠在對岸的家人、親人等,只要有被尋找人的一些基本資料,然後一封求尋的書信,或到警察派出所,多數警方就會幫你尋親了。類似的佳話、報導等也經常見諸媒體,而警察單位也把尋親當做業績的好人好事來做。
然而,就在個資法透過以後,這些事情基本都不能做了,只能是法律規定的一定關係人,才能向執法機構申請他人的個人資料,也就是才能展開尋親的工作。
如果是非臺灣居民,如大陸的民眾想要在臺灣尋找親人,主要的申請機構是:臺灣紅十字會。臺灣紅十字會有專門的部門來負責接受兩岸間尋親的請求,然後由紅十字會在經過一定的查核以後,向臺灣相關部門提出申請。
如果想要尋找的物件是當年來隨國民政府部隊臺灣的老兵,則臺灣的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綜合服務處,是一個提供尋親服務的單位。但在兩岸關係轉淡的氛圍下,可能退輔會會要求尋親請求得透過大陸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
當然,在這個新媒體時代,只要會用新媒體,自己發出尋親的資訊,然後透過社群網路如:Facebook,Line,微博等,自己展開尋親也是可以的,這並沒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至於燈報紙廣告尋人,這已經比較少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