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藍風24

    構成企業名稱的四項基本要素是行政區劃、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行政區劃是指企業所在地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名稱可以省略“省”、“市”、“縣”等字,但省略後可能造成誤認的除外。縣以上的市轄區行政區劃名稱應與市行政區劃名稱聯用,不宜單獨冠用市轄區行政區劃名稱。除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特別條款外,行政區劃名稱應置於企業名稱的最前部。

    字號是構成企業名稱的核心要素,應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是某一企業區別於其他企業或社會組織的主要標誌。除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特別條款外,

    字號應置於行政區劃之後,行業或經營特點之前。馳名字號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範圍內,在某一行業或多個行業中為人們所熟知的企業字號。企業有自主選擇企業名稱字號的權利,但所起字號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不能在客觀上使公眾產生誤解和誤認。企業名稱字號一般不得使用行業字詞。

    企業名稱也是一種社會文化,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文化健康文明程度。因此在確定企業名稱字號時,應考慮符合社會精神文明的要求,抵制反對使用帶有殖民奴化、封建糟粕、格調低下的字詞作企業字號。

    行業或經營特點應當具體反映企業的業務範圍、方式或特點。確定行業或經營特點字詞,可以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使用一個具體的行業名稱,也可以使用概括性字詞,但不能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大類的,可以選擇一個大類名稱或使用概括性語言在名稱中表述企業所從事的行業。企業應根據自身的業務情況,選擇行業或經營特點字詞,注意避免脫離自身實際業務情況而盲目追求“大名稱”。

    組織形式,即企業名稱中反映企業組成結構、責任形式的字詞,如公司、廠、中心、店、堂等等。目前,中國企業在組織形式的稱謂上為多樣化,概括起來,可分為兩大類:

    1. 公司類。

    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其名稱必須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詞,“有限責任公司”亦可簡稱為“有限公司”;

    2.一般企業類。

    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其名稱中的組織形式稱謂紛繁多樣,如“中心”、“店”、“場”、“城”……等等。組織形式一般不能連用或混用。對一些國際上通用的形式如“××××廠有限公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應允許使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的電腦遊戲和以前的街機遊戲,哪個更好玩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