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
一、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三、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四、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五、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六、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檔案之一:
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三、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四、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
五、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六、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
七、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上述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鑑卡片,經銀行稽核同意,並憑華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帳戶。
符合第三、四、五項規定的存款人,已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的,可以根據其資金性質和管理需要另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
存款人不得因開戶銀行嚴格執行制度、執行紀律,轉移基本存款帳戶。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轉移基本存款帳戶的,華人民銀行不得對其核發開戶許可證。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
一、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三、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四、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五、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六、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檔案之一:
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三、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四、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
五、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六、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
七、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上述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鑑卡片,經銀行稽核同意,並憑華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帳戶。
符合第三、四、五項規定的存款人,已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的,可以根據其資金性質和管理需要另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
存款人不得因開戶銀行嚴格執行制度、執行紀律,轉移基本存款帳戶。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轉移基本存款帳戶的,華人民銀行不得對其核發開戶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