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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豆芽菜的明天

    舊樓加裝電梯是現在老舊小區面臨的主要問題,這種小區住的人群一般為老年人居多,加裝電梯很有必要。現在好多省份和地市都出臺了關於這方面的政策或指導意見,想問題所說的高層補償底層應該不會,現有的情況是政府出一部分,業主按樓層從高到底按比例自籌一部分。也有土豪自己全資為整個單元加裝電梯,這種值得點贊。

  • 2 # 嚴冬26489251

    加裝電梯四五層的老樓,方便本身是個偽命題。其次,電梯外掛要破壞樓梯,要掛在樓上的,不是獨立的,不僅要打孔加鋼筋固定在”樓體”,不是外表面而是結構上,要在樓梯每層開門,就是破個大洞,外立面結構要破壞,如果可以,我家窗戶我也想闊成飄窗了;再次,除了電梯轎廂的內門,還要裝電梯外門在每層的洞上,這外門在樓體上,還要頻繁開關的,這種簡易電梯執行的時候,開關內外兩個門和電機噪聲之大參考正常電梯(上百公斤的轎廂不停上下啟動停止),在樓里正常安裝時是要專門給電梯井做隔音的,電梯執行的噪音是低頻噪音,是透過固體傳導的,近距離內很難消減,所以挨著的住戶生活一定會受到很大影響,老年人睡覺都輕怕吵,年輕人其實也一樣,而且大家都知道,房子挨著電梯的價格會比同層別的位置便宜,所以說電梯靜音的要麼沒住過電梯房,要麼揣著明白裝糊塗。

    最後,加裝電梯確實侵犯了低層住戶權益,嚴重影響了挨著電梯住戶的採光、噪聲和房屋價值等多項權益,現在的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強制安裝確實違背了公平原則和物權法,物權法規定的三分之二同意是改造不是新增,高層需要補償低層,所有不談利益的方案都是耍流氓。

    想安裝其實很簡單,安電梯前,請第三方房產評估機構評估房產價值變化,增值的至少要完全補償減值的,再來談賠償,這時候大家才能公平坐在一起談賠償(注意不是補償),畢竟為了你的方便,要別人不方便對麼?不同意安裝的要多少賠償(簽字同意的視同自動放棄補償和賠償),才涉及協商調解,對吧?市場經濟下,法治社會,有物權法前提,大家依法辦事吧!畢竟國家修個路還給補償呢!先要公平公正公開,然後再談鄰里和睦,否則就是人為製造矛盾,還不如不裝!對吧?

    各位想想,現在沒電梯大家就不出門了麼?假如裝了電梯,問你們個問題,電梯壞了有一個人不掏錢修怎麼辦?你願意替別人出錢麼?如果傷了人怎麼辦?大家共同賠償麼?我住的那個單元,防盜門壞了,連一家20塊錢的維修費都湊不齊,門長期咣噹咣噹的響,有一個人出來管過麼?誰給你的自信能維護好這麼昂貴的裝置?電梯這東西看著新鮮,感覺很美,用起來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啊!

  • 3 # 白菜絲1979

    加裝電梯,沒有任何理由補償一層。首先第一層是最差樓層,購買時就比其他樓層都便宜。一層採光,隱蔽性都是最差的。根本不存在所謂加裝電梯影響一層採光等問題。無非就是加裝電梯對其他樓層有利,對一層無利。因為別人都有好處,自己沒有好處。一層心裡不平衡,想透過反對獲得額外利益。因此加裝電梯對一層既無利也無害,應該不用徵求一層意見,也不用對其進行任何補償。我們不是常說個人要服從集體利益,服從國家利益,何況一層沒有犧牲任何的個人利益,僅僅是沒得到好處而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只因未到傷心處”出自哪首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