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潤公式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支出— 營業稅金及附加—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資產減值損失 ±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投資淨損益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淨利潤】=利潤總額— 所得稅費用二、非經常性損益涉及核算專案 現行利潤表沒有非經常性損益這個專案,沒有單獨列報非經常性損益專案,而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作為披露專案進行披露。 非經常性損益分散在不同的會計科目之中,涉及的專案有【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資產減值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支出】等。 其中,前四個科目使用頻率比較高,後五個科目本來用於核算企業日常經營活動收支,此處只用來核算個別非經常性損益專案,這就造成了核算專案和非經常性損益特徵上的不匹配。由於沒有與非經常性損益相對應的科目,造成了實務中的混亂,會計人員不得不從眾多科目中尋找非經常性損益的”蛛絲馬跡“。三、非經常性損益應包括以下專案: (一)非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沖銷部分; (二)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准檔案,或偶發性的稅收返還、減免; (三)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四)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佔用費; (五)企業取得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產生的收益; (六)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 (七)委託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九)債務重組損益; (十)企業重組費用,如安置職工的支出、整合費用等; (十一)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併日的當期淨損益; (十三)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關的或有事項產生的損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十五)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值準備轉回; (十六)對外委託貸款取得的損益; (十七)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 (十八)根據稅收、會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當期損益進行一次性調整對當期損益的影響; (十九)受託經營取得的託管費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專案。
一、利潤公式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支出— 營業稅金及附加—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資產減值損失 ±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投資淨損益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淨利潤】=利潤總額— 所得稅費用二、非經常性損益涉及核算專案 現行利潤表沒有非經常性損益這個專案,沒有單獨列報非經常性損益專案,而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作為披露專案進行披露。 非經常性損益分散在不同的會計科目之中,涉及的專案有【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資產減值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支出】等。 其中,前四個科目使用頻率比較高,後五個科目本來用於核算企業日常經營活動收支,此處只用來核算個別非經常性損益專案,這就造成了核算專案和非經常性損益特徵上的不匹配。由於沒有與非經常性損益相對應的科目,造成了實務中的混亂,會計人員不得不從眾多科目中尋找非經常性損益的”蛛絲馬跡“。三、非經常性損益應包括以下專案: (一)非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沖銷部分; (二)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准檔案,或偶發性的稅收返還、減免; (三)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四)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佔用費; (五)企業取得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產生的收益; (六)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 (七)委託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九)債務重組損益; (十)企業重組費用,如安置職工的支出、整合費用等; (十一)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併日的當期淨損益; (十三)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關的或有事項產生的損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十五)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值準備轉回; (十六)對外委託貸款取得的損益; (十七)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 (十八)根據稅收、會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當期損益進行一次性調整對當期損益的影響; (十九)受託經營取得的託管費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