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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炎焙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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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龍6576
學生二十年後打老師,這在以前,就連縣官也會判給重刑的,這學生是怎麼想的呢?在說二十年前老師做得再不對,他己過了二十年啊,你從個小學生長成個身強體壯的小夥,可老師呢?不能說他有多大貢獻,教學也幾十年,每個學生都向你一樣,老師還不得天天捱打嗎?師道尊嚴都沒有了嗎?我也上過學,做錯事,受懲罰,罰過站,捱過粉筆頭打,但對老師,總是心懷感激,沒有半點怨恨,回想當初,還有感恩之情。做人該好好的反省自已,一年半的時間,會終生受益,應感謝法官,感謝法律,這就叫治病救人,這就正義的判決,接受教訓吧!
我是支援法院這樣的判決的!這件事之所以引發這麼高的關注,主要是牽扯了一個敏感的話題,體罰!起因是當年老師打過學生這樣的情況而引起的!其實,我是相信那個常同學所說的一切的!或許他心裡也真的有打不開的心結,才讓他對老師痛下狠手,當街毆打了老師!
但是,他所採取的方式是不對的!法治社會我們不可以信奉“有怨報怨,有仇報仇”的野蠻粗暴的方式解決問題!老師當年固然有錯,但時過境遷之後,我覺得作為受過老師教育的學生來說,哪怕有那麼一點點的感恩之心,面對一個已經年過半百的老師時,舉起自己的拳頭揮向他也是於心不忍的!有句古話叫,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老師也是對我們有恩惠的人!
這件事情上,常同學無論多麼理由充分,這都不能成為他施暴的理由!法律沒有饒恕他,也是充分的衡量了這件事情的性質,其實是極其惡劣的!當他當街毆打老師時,他讓同行的人錄了影片!如果說打老師是為了釋放當年老師打他時留下的憤恨!那麼常同學毆打了老師,老師也沒有聲張,甚至跟家人也沒有提起,這筆賬算是扯平了!如果常同學隻字不提這件事,那麼這件事也就這樣算了!捱打老師的沉默,也很說明問題!老師或許覺得自己當年有錯,挨的這頓打,算是償還了!也或許老師覺得被自己的學生打,實在丟了面子,寧可吃虧也把這件事作為秘密來隱瞞了!這件事再發生後的一段時間裡,都因為雙方的沉默,已經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的了!
錯就錯在常同學在幾個月後,把影片發了出去!之所以常同學在過了那麼久之後才發出去影片,原因可能是,當初打完老師,他也惴惴不安了好久吧!結果一切風平浪靜,不了了之了!他一下子覺得自己好有成就感!報了仇,還讓老師不敢抬頭了!他發出去影片,為的就是炫耀!炫耀他的行為,像一個勝利者的樣子,讓大家知道!你看我厲害吧!常同學根本沒有意識到,毆打他人的行為,這是錯誤的,違法的行為!你怎麼還能認為是風光的事情呢?所以,常同學犯了一個很大的錯!錯在了他的觀念裡,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對錯!
法院的判決是公正的!別做惡,作惡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