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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這名字挺不錯

    篡改醫院病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開除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

    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開除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填寫並妥善保管病歷資料。因緊急搶救未能及時填寫病歷的,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註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篡改、偽造、隱匿、毀滅或者搶奪病歷資料。

    參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患者有權查閱、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以及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屬於病歷的全部資料。

    患者要求複製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複製服務,並在複製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複製病歷資料時,應當有患者或者其近親屬在場。醫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為其複製病歷資料,可以收取工本費,收費標準應當公開。患者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閱、複製病歷資料。

    參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可以責令暫停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執業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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