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動車遮擋號牌如何處罰
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罰200元,扣12分。
違反條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2款:“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2款: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廣西條例》第65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程式碼:17200
(二)挪用機動車號牌如何處罰
挪用機動車號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罰2000元、扣12分、扣車;
違反條款:《道路交通安全法》16條第4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3款: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處罰程式碼57040。
(三)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如何處罰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罰2000元、扣12分、扣車;
同時並處15日以下拘留,違法《道路交通安全法》16條第3項;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六條第1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機動車遮擋號牌如何處罰
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罰200元,扣12分。
違反條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2款:“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2款: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廣西條例》第65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程式碼:17200
(二)挪用機動車號牌如何處罰
挪用機動車號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罰2000元、扣12分、扣車;
違反條款:《道路交通安全法》16條第4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3款: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處罰程式碼57040。
(三)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如何處罰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罰2000元、扣12分、扣車;
同時並處15日以下拘留,違法《道路交通安全法》16條第3項;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六條第1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