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在人名用字中一般亦同恆,表示永恆,恆心等。
“衡”本來字義:意為衡量、衡器、平衡。衡的初文是會意字,由表示牛角的“角”和大木頭的“大”組成合起來表示牛角上的大木頭。隸變之後寫作衡。
衡在《說文解字》中是形聲字,指從角,從大,行聲。本義:綁在牛角上的橫木。
含有“衡”字的四字成語:
1、負衡據鼎:指身居高位,肩負重任;
2、衡石量書:古時文書用竹簡木札,以衡石來計算文書的重量,因用以形容君主勤於國政;
3、參前倚衡:意指言行要講究忠信篤敬,站著就彷彿看見“忠信篤敬”四字展現於眼前,乘車就好象看見這幾個字在車轅的橫木上。泛指一舉一動;
4、衡石程書:用以形容君主勤於國政。同“衡石量書”。
擴充套件資料
含有“衡”字的名人用字:
1、張衡(78年—139年),字平子。漢族,南陽西鄂(今河南南陽市石橋鎮)人[1] ,南陽五聖之一,與司馬相如、揚雄、班固並稱漢賦四大家。中國東漢時期偉大的天文學家、數學家、發明家、地理學家、文學家,在東漢歷任郎中、太史令、侍中、河間相等職。
2、匡衡,字稚圭,西漢後期人,生卒年不詳,西漢經學家,官至丞相,曾以“鑿壁偷光”的苦讀事蹟名世,祖籍東海郡丞邑(今蘭陵縣魯城鎮匡王村),“早年求學中遷居鄒邑(今鄒城市)羊下村”(據朱承命修《鄒縣誌》)。
3、李秉衡(1830—1900),字鑑堂,清朝大臣,今遼寧莊河鞍子山人。初捐資縣丞,遷知縣。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年),為冀州知州。越二年擢永平知府。
“衡”在人名用字中一般亦同恆,表示永恆,恆心等。
“衡”本來字義:意為衡量、衡器、平衡。衡的初文是會意字,由表示牛角的“角”和大木頭的“大”組成合起來表示牛角上的大木頭。隸變之後寫作衡。
衡在《說文解字》中是形聲字,指從角,從大,行聲。本義:綁在牛角上的橫木。
含有“衡”字的四字成語:
1、負衡據鼎:指身居高位,肩負重任;
2、衡石量書:古時文書用竹簡木札,以衡石來計算文書的重量,因用以形容君主勤於國政;
3、參前倚衡:意指言行要講究忠信篤敬,站著就彷彿看見“忠信篤敬”四字展現於眼前,乘車就好象看見這幾個字在車轅的橫木上。泛指一舉一動;
4、衡石程書:用以形容君主勤於國政。同“衡石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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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衡”字的名人用字:
1、張衡(78年—139年),字平子。漢族,南陽西鄂(今河南南陽市石橋鎮)人[1] ,南陽五聖之一,與司馬相如、揚雄、班固並稱漢賦四大家。中國東漢時期偉大的天文學家、數學家、發明家、地理學家、文學家,在東漢歷任郎中、太史令、侍中、河間相等職。
2、匡衡,字稚圭,西漢後期人,生卒年不詳,西漢經學家,官至丞相,曾以“鑿壁偷光”的苦讀事蹟名世,祖籍東海郡丞邑(今蘭陵縣魯城鎮匡王村),“早年求學中遷居鄒邑(今鄒城市)羊下村”(據朱承命修《鄒縣誌》)。
3、李秉衡(1830—1900),字鑑堂,清朝大臣,今遼寧莊河鞍子山人。初捐資縣丞,遷知縣。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年),為冀州知州。越二年擢永平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