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危險廢物貯存:指危險廢物再利用、或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的存放行為。
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防止危險廢物貯存過程造成的環境汙染,加強對危險廢物貯存的監督管理,本標準規定了對危險廢物貯存的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4.1 所有危險廢物產生者和危險廢物經營者應建造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也可利用原有構築物改建成危險廢物貯存設施。
4.2 在常溫常壓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必須進行預處理,使之穩定後貯存,否則,按易爆、易燃危險品貯存。
4.3 在常溫常壓下不水解、不揮發的固體危險廢物可在貯存設施內分別堆放。
4.4 除4.3規定外,必須將危險廢物裝入容器內。
4.5 禁止將不相容(相互反應)的危險廢物在同一容器內混裝。
4.6 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袋等盛裝。
4.7 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內須留足夠空間,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間。
4.8 醫院產生的臨床廢物,必須當日消毒,消毒後裝入容器。常溫下貯存期不得超過一天,於攝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過7天。
4.9 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上必須貼上符合本標準附錄A所示的標籤。
4.10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在施工前應做環境影響評價。
危險廢起物是不可以隨意堆放.《固廢法》規定,必須建有專用貯存設施場所,貯存設施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危廢與非危廢是不可以混存在一起的。貯存危險廢棄物要找一個符合規劃場所的地方.首先不能露天堆放,要做到三防:防風、防雨、防曬.
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危險廢物貯存:指危險廢物再利用、或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的存放行為。
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防止危險廢物貯存過程造成的環境汙染,加強對危險廢物貯存的監督管理,本標準規定了對危險廢物貯存的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4.1 所有危險廢物產生者和危險廢物經營者應建造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也可利用原有構築物改建成危險廢物貯存設施。
4.2 在常溫常壓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必須進行預處理,使之穩定後貯存,否則,按易爆、易燃危險品貯存。
4.3 在常溫常壓下不水解、不揮發的固體危險廢物可在貯存設施內分別堆放。
4.4 除4.3規定外,必須將危險廢物裝入容器內。
4.5 禁止將不相容(相互反應)的危險廢物在同一容器內混裝。
4.6 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袋等盛裝。
4.7 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內須留足夠空間,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間。
4.8 醫院產生的臨床廢物,必須當日消毒,消毒後裝入容器。常溫下貯存期不得超過一天,於攝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過7天。
4.9 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上必須貼上符合本標準附錄A所示的標籤。
4.10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在施工前應做環境影響評價。
危險廢起物是不可以隨意堆放.《固廢法》規定,必須建有專用貯存設施場所,貯存設施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危廢與非危廢是不可以混存在一起的。貯存危險廢棄物要找一個符合規劃場所的地方.首先不能露天堆放,要做到三防:防風、防雨、防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