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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14643771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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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anfengz3
國內的期貨品種交易單位一般為5噸/手或者10噸/手,大豆是10噸/手。10手賺:(4020-4000)*10噸*10手-手續費。
當日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在實際計算時,下列特殊情形下的處理方式請注意:
(1)最後一小時因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交易中斷的,扣除中斷時間後向前取滿一小時視為最後一小時。
(2)合約最後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該時段仍無成交的,則再往前推一小時。以此類推。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擴充套件資料:
會計處理:
在財政部《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文中,明確提出:“浮動盈虧,又稱持倉盈虧,是指按合約的初始成交價與結算日的結算價計算的潛在盈虧。”對浮動盈虧有如下規定:交易所“對會員的浮動盈虧,不得作為開新倉所需的保證金計算”。
期貨經紀機構“對客戶的浮動盈虧,應當按日調整客戶的保證金存款賬戶金額。對客戶的浮動盈利,不得作為開新倉所需的保證金計算”;而期貨投資企業“對尚未進行反向交易的已買入或賣出的期貨合約。
其公式為:盈虧額=出口商品外匯淨收入一出口總成本+出口退稅 盈虧率=(盈虧額/出口總成本)X 100%出口盈虧額是出口商品銷售淨收入與出口商品銷售總成本之間的差額。銷售收入大於銷售成本為淨盈餘; 銷售收入小於銷售成本為淨虧損。計算公式是:出口盈虧額=出口銷售淨收入(折成人民幣)-出口商品銷售總成本其中出口銷售淨收入是外匯,要按銀行當日外匯牌價摺合成人民幣,以能夠與人民幣的出口商品銷售總成本相比較。出口商品銷售總成本是指出口商品的進價成本與商品流通費、稅金之和。出口盈虧額是企業出口經營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 出口盈虧額:出口人民幣淨收入與總成本的差額。正數為盈利,負數為虧損。出口盈虧率=出口銷售外匯淨收入×銀行買入價-出口總成本擴充套件資料:出口商品盈虧額的計算公式為:當:出口商品盈虧額數值為正,表示盈利;數值為負,表示虧損。式中:出口銷售淨收入的計算公式為:【例1:】出口某件商品1000件,每件成本人民幣300元,出口收入100000設美元對人民幣的回家為1美元等於5.3元人民幣,則出口該項商品的外匯淨收入折人民幣為:100000×5.3=530000(元)出口商品盈虧額=530000-300000=230000(元)即盈利總額為230000元。單件商品盈利額=230000÷1000=2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