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跟影視公司簽約的有兩種「工作室」,一是承包電影製作剪輯音效等後期製作的工作室(我們稱作「影視工作室」),這種工作室的地位相當於承攬影視公司的某一項活兒;還有一類是藝人/明星工作室,依託藝人本身的品牌資源,影視公司願意為你成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團隊或者子公司作為藝人工作室,藝人可以以藝人工作室的名義接活兒,影視公司來參與名譽和收入的分配。 所以就要看你的工作室是哪種類別了。影視工作室通常是創業型團隊,有獨立的製片能力,對於這樣的影視工作室而言,利用大公司的資源可以保證團隊的最低營收,同時與影視公司合作又可以增加自己的履歷,進而在未來形成獨立的製片能力。這時簽約主要考慮如下幾點:
謝邀。跟影視公司簽約的有兩種「工作室」,一是承包電影製作剪輯音效等後期製作的工作室(我們稱作「影視工作室」),這種工作室的地位相當於承攬影視公司的某一項活兒;還有一類是藝人/明星工作室,依託藝人本身的品牌資源,影視公司願意為你成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團隊或者子公司作為藝人工作室,藝人可以以藝人工作室的名義接活兒,影視公司來參與名譽和收入的分配。 所以就要看你的工作室是哪種類別了。影視工作室通常是創業型團隊,有獨立的製片能力,對於這樣的影視工作室而言,利用大公司的資源可以保證團隊的最低營收,同時與影視公司合作又可以增加自己的履歷,進而在未來形成獨立的製片能力。這時簽約主要考慮如下幾點:
排他性:如果完全籤給一個公司而不能再承接其他業務,就要看公司對工作室的每年專案數量的保證,通常大公司不會設定排他性條款,否則直接收為製作團隊就行了。如果沒有承諾專案數量,那小公司一定要籤非獨家,或者只簽訂專案約。 合作模式:大公司每年給工作室一定數量的專案, 至於具體的數量,要看工作室的承製能力。作品版權、團隊署名、作者署名:因為影視公司的作品會由很多類似工作室共同完成,所以每一個工作室的署名他們會收集起來,工作室一定要在合同中擁有影片最終字幕的確認權利,才能保證自己的作品在字幕中有署名,團隊署名和每一個工作人員的署名都應當被承諾署名。工作室不會擁有電影的版權(甚至一部分),但是要在合同里約定工作室可以使用其作為宣傳或者推廣的權利。利潤分配:通常只是固定收入,注意付款流程和時間截點,要最大程度保證「完工即回款」,製片公司有時候為了分擔風險,故意把尾款期拖到上映後多少日,那倘若製作經費超支(這是製片公司之間聯合攝製協議經常埋下的小 trick,這情況太多了),再加上票房不好,有些製片公司就沒有動力按時支付製作費用,尾款就成為小工作室的風險了。極少數情況下,比如工作室有很牛的導演,或者工作室對影片貢獻極大,甚至工作室才是承接影視製作的真正單位(影視公司只是投資方),影視公司可能會在工作室的簽約條款中給予其可參與後期票房分賬的權利,合同要明確規定參與分賬的範圍——這類似一個聯合攝製協議,裡面的貓膩太多。我的經驗是,如果投資彙報率不是奇高的話,製片公司也沒有那麼大的動力跟承製的工作室分賬。剩下就是具體的內容;分工,人力資源的分配,參與度,工作許可權等。 明星工作室相比影視工作室而言,則有更大的談判籌碼,因為明星本身有品牌資源和商業價值,影視公司給明星一個「工作室」,一方面為了佔領更多的藝人資源,一方面也是因為單純的簽約藝人無法籠絡住藝人,便用工作室的方式給予藝人更大的商業自主權。合作雙方都熟悉娛樂產業操作程式,也不缺乏資金,目的是資源配置達到最大化,實現雙贏。最有利於藝人的方式是成立子公司,並且藝人佔更大的股比。而這時藝人要保留自己當老闆的權利,比如在組建團隊,人員聘任上,因為通常的狀況是,藝人成立工作室的目的是承製影視專案,在影視專案中,藝人可以是導演、編劇、主演、製片、聯合出品人,因為「製作」這個事兒是有水分的——這可是大學問,改天單說。 因為覺得提問者可能關注的是普通的影視工作室,所以後者略寫了。 對於影視公司來說,這樣的「影視工作室」是對接新人市場和成熟影片專案的良好平臺,能帶起一個影視工作室的導演、能在影視工作室有過出色微電影創作經驗的導演是影視公司尋找的物件,這樣的經歷意味著他們具有執導大片的潛力,所以影視公司願意與很多優質的影視工作室合作,發掘更多新導演來佔領年輕消費市場。瞭解影視公司籤你的目的,就知道可以得到哪些你想要的權利義務了,也就知道怎麼跟他們簽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