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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君君23419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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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閒言碎語不逾矩
這又是個企圖“窺視隱私”,讓我揭開遮羞布讓他窺視一下“私處”的問題。不管如何,先謝謝你的特別邀請。這麼說吧:多年來我一直沒想明白許多男性強暴犯罪者何以能不論時間、地點(不管多麼汙濁)物件(妍媸)等等條件都能始終“正常發揮”其動物本能而“得償所願”?不論對方如何反抗,即使抓破其顏面,咬疼其耳朵,其動物本能“依然故我”不受影響?過去,我在農村生活,偶爾會牽著生產隊處在發情期的母驢、母馬去鄰村“借種”,俗話叫“配樁”(母驢母馬必須牢牢拴在木裝上,怕它“逃婚”,故而如此稱呼)。“配樁”有專業人員“捉鞭”輔助,再無需其他旁觀者“緊張”“操心”效勞。那時,人們無聊就更喜歡“湊熱鬧”,即使動物交配,能“親自”圍觀也堪稱“躬逢其盛”。問題來了:幾十人甚或上百人“圍觀”母驢公驢或母驢公馬交配,驢馬受到巨大喧囂驚擾,會極大地掃其興致;它們似乎不願意“明星”似的賣力表演討好圍觀的“粉絲”;其隱私不“隱”不“私”,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它們似深知羞恥,有切膚的恥辱感。在這種氛圍下交配,它們敗興不願意,反而彼此踢咬,類乎不共戴天的怨偶。如此交配,自然失敗。有時,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或許才能勉強成功一次。畜生一次性愉快交配成功的“奧秘”也是“隱私”不能被圍觀。畜生是“低階動物”,強暴犯是“高階動物”,區別可能就在此吧?年輕時我較內向,與異性接觸少,從未想入非非對某異性發生過本能“衝動”;後來不內向了,接觸異性多了,能引起我動物本能“衝動”的也沒幾個呀。不是我自詡是柳下惠,我也非關羽先生那樣修養雄厚可“坐懷不亂”。問題是你遇見“所有異性”即使“都有種曖昧的衝動”,但異性不知你“衝動”她更沒配合“衝動”你不是吃撐了屢屢“閒衝動”嗎?這種“衝動”是本能,也是低能!一個人如果不能抑制本能屢屢“衝動”,大概他就心理有病;個人修養裡也包含了怎樣壓抑見到異性亂“衝動”;該“衝動”時再“衝動”,不該“衝動”就勿“衝動”。什麼是“曖昧的衝動”?難道還有“不曖昧的衝動”?它又是怎樣的“衝動”?難道可以超越本能,昇華成生活“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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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所有人都有曖昧的衝動,那是缺愛的表現,內心很自卑,透過和異性的曖昧來得到自我認定,希望得到外界的肯定。這種女生結婚後也會有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