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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如蓮花17334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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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先森
問的結果無外乎二個答案,喜歡或者沒有喜歡,這其實是一個自我假定的問題,如果對方沒有喜歡過你,又何談與你在一起,這從人的心理活動上來說,是不能說服他自己的,即使逢場作戲,至少這戲也要付出感情才能演下去。如果對方說喜歡過你,是否你還準備抱著這樣的竊喜生活在夢幻中。
既然已經分手了,過往的事情如何探究,其實都完全是自己的事情了。不論是自己認為的又或者是對方給出的,都將是虐心的結果。與其這樣,何不把痛的放下,幸福的儲存,因為你還要繼續你的下一段感情生活,總不能讓自己時常生活在失敗的陰影下去接受Sunny吧。
人們選擇相互信任才能牽手共進,基於這樣的心理認知,決定了交往下去,至少可以證明兩人的感情投入是相互的。如果我們刻意去求證,其實暴露的是自己內心的虛弱感,要麼認為自己不值得愛,要麼自己並沒有在這段感情中沒有付出真心的愛。
獨立的自己,是始終相信自己匹配選擇的感情,值得擁有對方的愛,並且也相信那是發自內心的。同時肯定自己付出的決定,認可自己,當我們能夠做到這一點時,就不會在感情生活中患得患失。內心的充實感是對自己最大的愛,而外界的愛是被你所吸引,自己對自己的愛是真實的,那麼吸引來的愛自然也是真實的。
有了珍惜,沒有灑脫,在感情中求得的是自己的付出而非施加給對方的要求,愛是不能被要求的,求到的結果也是虛以偽蛇。對方是否有過喜歡你,需要問問自己,因為答案只有自己才知道,不信任自己時,別人如何保證也無濟於事,因為這本就於他人無關。
有必要嗎?你們都分手一個月了,他告訴你“曾經喜歡過你”又怎麼樣?或者他告訴你“從來沒喜歡過你”,你又能怎麼樣?這純粹是多此一舉,完全沒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