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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劉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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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法超越的足跡
其實這個問題從法律方面去看,打人本身就是犯法的,所以必須要負法律責任,但是這個責任大小其實要看案件的嚴重程度和對個人以及社會造成的巨大影響來決定,如果是輕微傷那基本上是賠償了事,一旦傷情達到了刑事案件的程度,那就要走刑事案件的處理程式,所以如何定性要看案件本身的性質是否嚴重。
精神病也是人,也有正常的法律權益,所以不要認為精神病就可以隨便欺負,任何人權都受到法律保護,而精神病其實被動有幾種原因,一種是被欺凌,一種是精神病做壞事被反擊,一種是精神病跟別人發生爭執,當然只有第二種精神病人在做傷害別人的事情的時候也許對方自衛反擊才有可能不被追究責任,但是隻是有可能而已,以及這個可能性非常小,被追究責任的可能性非常大,特別是現在的社會。
如果是精神病被別人欺凌和鬧矛盾被打,那基本上就是沒有的跑了,只是傷情嚴重程度決定案件的性質是什麼樣的,普通的糾紛沒有多大傷害,基本上不會走刑事案件的路子,最多走一下民事案件的程式,刑事案件的基本條件是造成巨大傷害和惡劣的影響,以及造成連帶的潛在危害,這些都是屬於刑事案件的範圍。
當然這個問題我們不知道這個精神病為什麼被打,如果是是他先動手打人先,那這個案件又比較有意思了,要看對方是否受傷,對方的責任有多大,畢竟這些年頭精神病可是最佳護身符啊,很多人都喜歡在出事後把自己變成精神病,只要有精神病限制了行為能力,那基本上就是非常爽的,所以現在很多人都搶著當精神病呢。
精神病傷人的事件已經屢見不鮮,而且每一次這類案件的發生都讓大家上火,精神病人家屬不好好看管,不帶去進行治療,還放精神病人出來社會中亂逛,家屬是何居心呢,畢竟精神病人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所以說精神病人傷人或者被別人傷,這些都不好,畢竟精神病人在外面有太多的不確定性,所以這個問題其實家屬自己有巨大的責任,沒看管好有病的家屬,讓其到社會中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最後導致被打,這個事情家屬自己有一半的責任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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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羊肝愛上羊肉串
每個人都有人權,精神病人本身是個病人,他若做出出格的行為,也絕不是他本人的真實意圖,因為這樣人的舉動是不受大腦控制的,所以打成腦震盪就更是錯上加錯了,既侵犯了人權,甚至可以導致疾病越來越重,所以是不可取的,對於精神病人首先監護人要看好,必要時採取措施送醫院進行治療,,對於外人見到這樣人要警惕三分,必要時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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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隕石143676075
誰犯罪,追究誰的責任。精神病人犯病時犯罪不負責任,其他時間同樣負責任。即使精神病人犯病時不負責任,監護人也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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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被打的無論是精神病人還是正常人都一祥,只要被打成輕傷以上的傷,打人者都可以負刑事責任。
是否構成輕傷要進行鑑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