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承唐制”③。此唐制,實為唐後期之制。“唐制,省、部、寺、監之官備員而已,無所職掌,別領內外任使,而省、部、寺、監別設主判官員額。”④趙宋立國之初,其官職因襲唐末、五代之制,即不脫唐末以來“紊亂”官制的窠臼。 此所謂“紊亂”,主要是指《唐六典》那一套整齊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監行政管理制度,名義上存在,實際上已逐步為臨時差遣所動搖,以致“尚循唐制”之“本朝”官制,“皆空存其名而無其實”⑤。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北宋前期的官制。
差遣代替職事官——正官,在宋初,實出於穩定人心、鞏固政權之必須,又有提拔資序低而有才幹的新進之士擔任要職、安置無能或不甘臣服官員於閒散之便,其積極作用是顯而易見的;與之同時,也帶來了明顯的弊病。原來的省臺寺監官,變成了閒散官或階官,除非特敕,不治本司事,造成了官制的紊亂。誠如馬端臨所述:
宋朝設官之制,名號品秩一切襲用唐舊。然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用三省長官;中書、門下〔省〕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于禁中,是謂政事堂,與樞密院對掌大政;天下財賦,內庭、諸中外筦庫,悉隸三司;中書省但掌覆奏、考帳;門下省主乘輿八寶、朝會位版、流外較考、諸司附奏挾名而已;臺、省、寺、監官無定員、無專職,悉皆出入分蒞庶務,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互以他官典領,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不與朝政,侍郎、給事不領省職,左、右諫議無言貴,而起居郎、起居舍人不執記事之筆,中書常闕舍人,門下罕除常侍,補闕、拾遺改為司諫、正言而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諫諍。至於僕射、尚書、丞郎、郎中、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七八;秘書、殿中二省,名存實廢;惟內侍所掌,猶彷彿故事;九寺五監,尤為空官。六統軍、十六衛,每遇大禮、朝會,但遣官攝事,以備儀範;天聖中,始以環衛官補宗室子。東宮官不常置。公主無邑司。節度使不食本鎮租賦。藩府除授雖帶都督之名,而實不行都督之事。京府以及四方大鎮,皆有牧尹,而類非親王不除。諸路無觀察、採訪,而觀察、防禦、團練、刺史,特以為右列敘遷之寵;雖有正任、遙領,大率不親本州之務。諸司使副,有東班、西班,又有橫班;橫班之有職事者,獨合門、客省、四方館,略有典掌,其他悉無所領。此其大概也。至於官人授受之別,則有官、有職、有差遣。 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差遣以治內外之事。
這一大段文字,精闢地概括了北宋前期官制的特色。士大夫對當時官制中名不符實、機構重三疊四十分不滿,大聲疾呼要求正名。司馬光抨擊道:“今之所謂官,古之爵也;所謂差遣者,古之官也。官所以任能,爵所以酬功。今官爵渾淆,品秩紊亂,名實不副,員數濫溢,是以官吏愈多,而萬事益廢。”
神宗元豐改官制後,“官”與“差遣”分離的局面結束,職事官與差遣統一;而文臣專定“寄祿官”代替北宋前期之“官”。
“宋承唐制”③。此唐制,實為唐後期之制。“唐制,省、部、寺、監之官備員而已,無所職掌,別領內外任使,而省、部、寺、監別設主判官員額。”④趙宋立國之初,其官職因襲唐末、五代之制,即不脫唐末以來“紊亂”官制的窠臼。 此所謂“紊亂”,主要是指《唐六典》那一套整齊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監行政管理制度,名義上存在,實際上已逐步為臨時差遣所動搖,以致“尚循唐制”之“本朝”官制,“皆空存其名而無其實”⑤。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北宋前期的官制。
差遣代替職事官——正官,在宋初,實出於穩定人心、鞏固政權之必須,又有提拔資序低而有才幹的新進之士擔任要職、安置無能或不甘臣服官員於閒散之便,其積極作用是顯而易見的;與之同時,也帶來了明顯的弊病。原來的省臺寺監官,變成了閒散官或階官,除非特敕,不治本司事,造成了官制的紊亂。誠如馬端臨所述:
宋朝設官之制,名號品秩一切襲用唐舊。然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用三省長官;中書、門下〔省〕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于禁中,是謂政事堂,與樞密院對掌大政;天下財賦,內庭、諸中外筦庫,悉隸三司;中書省但掌覆奏、考帳;門下省主乘輿八寶、朝會位版、流外較考、諸司附奏挾名而已;臺、省、寺、監官無定員、無專職,悉皆出入分蒞庶務,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互以他官典領,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不與朝政,侍郎、給事不領省職,左、右諫議無言貴,而起居郎、起居舍人不執記事之筆,中書常闕舍人,門下罕除常侍,補闕、拾遺改為司諫、正言而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諫諍。至於僕射、尚書、丞郎、郎中、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七八;秘書、殿中二省,名存實廢;惟內侍所掌,猶彷彿故事;九寺五監,尤為空官。六統軍、十六衛,每遇大禮、朝會,但遣官攝事,以備儀範;天聖中,始以環衛官補宗室子。東宮官不常置。公主無邑司。節度使不食本鎮租賦。藩府除授雖帶都督之名,而實不行都督之事。京府以及四方大鎮,皆有牧尹,而類非親王不除。諸路無觀察、採訪,而觀察、防禦、團練、刺史,特以為右列敘遷之寵;雖有正任、遙領,大率不親本州之務。諸司使副,有東班、西班,又有橫班;橫班之有職事者,獨合門、客省、四方館,略有典掌,其他悉無所領。此其大概也。至於官人授受之別,則有官、有職、有差遣。 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差遣以治內外之事。
這一大段文字,精闢地概括了北宋前期官制的特色。士大夫對當時官制中名不符實、機構重三疊四十分不滿,大聲疾呼要求正名。司馬光抨擊道:“今之所謂官,古之爵也;所謂差遣者,古之官也。官所以任能,爵所以酬功。今官爵渾淆,品秩紊亂,名實不副,員數濫溢,是以官吏愈多,而萬事益廢。”
神宗元豐改官制後,“官”與“差遣”分離的局面結束,職事官與差遣統一;而文臣專定“寄祿官”代替北宋前期之“官”。